中評社北京7月22日電/據法治日報報導,為加強郵政業標準化工作,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郵政業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國家郵政局近日就《郵政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訂擬重新明確標準化工作的職責分工、補充完善標準類型及其監督管理、明確各類標準的層級定位等內容。
專家認為,行業管理部門充分意識到了郵政業現行標準化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為此提出此次修訂意見。徵求意見稿立意高,角度全面、措施具體可行,將會產生良好預期。
加強標準化管理勢在必行
北京郵電大學郵政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趙國君認為,標準化管理,是現代社會各項工作管理的常態。由於標準化是依據當前先進科學技術與經驗總結並不斷修訂而形成的管理制度,可成為各項實際工作的指導依據,通過實施標準化管理,能夠使各項工作與活動達至科學化、規範化與秩序化,建立起管理、技術與經營的最佳秩序,取得更好社會與經濟效益。標準化管理是各行業進一步內涵式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為規範郵政業標準化工作,我國制定了《郵政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是規範郵政業標準化工作的首部部門規章,對保障郵政業標準制修訂質量及實施效果、提高全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郵政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及標準化工作深化改革,現行《辦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亟需修訂。
趙國君告訴記者,郵政行業由於所涉領域甚廣,發展過於迅速,對比郵政業的發展速度,其相應的標準化工作從制定程序、管理與監督實施等方面則處於相對滯後甚至落後狀態。
如現行郵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滯後於《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等新規定對標準管理以及標準體系建設的新要求,尤其是新修訂的標準化法正式實施後,郵政行業在整合強制性標準、賦予團體標準法律地位、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等方面都未適時作出銜接與補充。特別是對於全程全網聯合作業,依托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與工具等的行業,其標準體系尤其需要與產業鏈上下游相應國際國內標準的良好銜接,彌補現行空白,完善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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