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快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通過“多規合一”促進國土空間高效利用。利用“十四五”規劃編制時機,加快整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總體規劃三大空間性規劃,強化空間性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支撐,推動生態環保、資源開發、交通運輸等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切實實現國土空間的集約高效、合理均衡開發利用。加強重點功能區、戰略引領區、開放平台區等區域性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協調,構建分工合理、銜接順暢、支撐有力的空間規劃體系。
三是構建測度區域協調發展的指標體系,強化區域協調發展監管和評估實效。重點從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通達、城鄉居民生活質量、資源環境可持續利用等領域,按照可得性、可比性、實用性基本原則,確立不同層面區域協調發展指標體系,既可測算分領域區域協調發展水平,也可測算綜合性區域協調發展水平。應用構建的指標體系加強區域協調發展動態監測和管控,適時開展績效評估、中間評估、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調整政策方向,為配套實行考評獎懲提供科學精准支撐。
四是健全支持區域協調發展的配套機制,保障區域協調發展的規範化和長效化。優化改進現有財政轉移支付機制、區際對口幫扶合作機制,減少行政干預帶來的不穩定性,提高機制運行效率和精准性。加快建立區際利益分配、補償等調節機制,明確主體、對象、方式、標準等關鍵要素和權重,保持機制動態調整的連續性和靈活性。建立健全區域發展失衡失序預警防範機制,明確核心指標和紅黃燈標誌,形成及時有效的預警報警體系。建立完善區域發展重大事件應急響應處置機制,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和崗位,暢通應急處置渠道和鏈條,構建人、財、物、信息發布等協同支撐體系,最大程度降低損失危害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