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有效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是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的重要著力點之一。現階段,與經濟金融相關的風險,主要包括房地產行業與市場風險、金融機構與市場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總的來說可控、可測、可防、可化。當前,要堅持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總要求、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底線思維,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穩妥處置化解重大風險隱患。
在應對房地產行業與市場風險方面,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房地產相關內容放在有效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的框架下表述。可以說,“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各項工作”是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的重中之重,對資產負債狀況導致的優質頭部房企風險和違法犯罪行為帶來的相關風險等,也要有效地進行防範、控制、化解、處置。
房地產行業發展與防範化解風險的目標,可以用“穩、保、進”3個字概括。“穩”字當先,以穩促保,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推動房地產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保”字托底,以保為要、以保固穩,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各項工作是保證,滿足行業合理融資需求、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是目標;“進”字引領,目標明確、方向明晰,有效防範化解優質頭部房企風險是依托,堅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是震懾,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是宗旨,順應居民高品質住房需求,更好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在應對金融市場和機構風險方面,應堅持以防風險強監管為抓手,做好跨市場、跨領域風險尤其是聯動下行風險的監測研判等工作,豐富風險應對政策工具,完善各種場景下的應對預案與保障機制。加強市場風險防控機制、市場風險逆周期應對機制、行業突發性事件風險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建設,加強金融機構的監測、評估、防範、預警、處置、壓力測試、風控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完善,構建橫跨宏觀審慎、微觀監管並結合機構監管、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的大數據平台、綜合統計系統、審查體系、監測體系、分析體系、預測體系、預警體系。
還應建立和更高水平開放、更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監管體系,引導金融機構提升業務合規性、穩健性與審慎經營能力,逐步完善金融機構自律機制,有效防範與化解開放條件下的交叉性、輸入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同時,應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金融監管,防止傳統金融風險與新型金融風險交叉共振,繼續堅持並持續優化調整相關領域的監管政策、整改行動、風險處置措施,提升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精細性、有效性,實現監管科學化、常態化、長期化、立體化。
在應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應重點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縣市級地方政府債務。完善統一認識、統一口徑、統一規則、統一監管的常態化監測機制。堅決遏制債務增量,開好管好新增項目融資的“正門”,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後門”,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和融資管控、硬化預算約束、優化建設項目審核。
從更長遠的視角來看,應當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合理安排債務規模,多措並舉開拓財政資源空間,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提升預算治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構建和完善更加科學的財稅體制特別是地方稅體系,在更好地匹配中央與地方間的事權財權的基礎上,努力保障與提升地方的基本財力、自我發展能力和債務償付能力。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龐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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