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捕獲數據的“中樞-外圍”平台變得越來越具有數據公共資源和基礎公共品性質。平台中哪些資源是競爭性的,哪些資源是公共品性質的……企業在建構運營時需要嚴格的地方公共品治理管理機制配套。那些具有公平性質的基礎公共品,需要公共部門持有並為整個社會所分享。
不討論區別這些內容,放任數字規制落後於數字技術的發展,很可能會出現規制措施粗放,將數字經濟中的創新經濟成分按照傳統反壟斷的尺度而予以取締,待到後續發展需要時再回來培育,再度出現“用市場換技術”的兩難尷尬。
數字經濟如今正處在成長的幼苗狀態,成長速度很快,但相較於數字經濟的未來森林生態來講,還是非常弱小的一部分。在數字經濟的成熟時代,阿里這樣的超級企業恐怕會變成恐龍級別的競爭劣勢者。那時候的生產方式會發生變化。上世紀50年代,中國有近90%的人口是農民,種的糧食還不夠吃,但現在種糧的人只有8%,糧食還吃不完。數字經濟也可能發展成這樣。數字經濟如果有大突破,經濟增速還可能出現爆發式增長。
經合組織預測,到2030年,發達經濟體的數字經濟將超過GDP的62%。這和我國目前數字經濟年均增長速度的預期差不多。數字經濟帶來的技術進步,將中國經濟帶到了與其他大國經濟同台競爭,且有短有長的競爭態勢下。珍惜中國數字技術進步帶來的聯網共享經濟成分,良性治理其發展的經濟進步成分,遏制其成長中內生的惡性尋租成分,將會使中國經濟與世界大國經濟同台競爭時處於更有利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