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在18日召開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文旅部、市場監管總局等4部門就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有關情況介紹說,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推進復工複產、恢復營業的主體責任,抓緊消除市場抑制因素,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有效對衝疫情影響,提振經濟,在文旅、餐飲、汽車、家電以及養老、育幼等方面,將有更多利好政策落地。
促進消費市場復甦,不獨是中國政府恢復正常經濟運行的首選措施,也是世界其他國家政府在提振市場信心上的不二之選。最近幾天,一些國家政府出台了提振消費措施的法案,其要旨是直接給國民的口袋裡塞錢,鼓勵國民大膽消費,以拉動經濟。除此之外,給小微企業補貼,為航空公司、旅遊飯店以巨額補貼等措施,都在落地實施當中。從中國各地復工複產的節奏看,這樣的措施也同樣是各地政府相關政策的傾斜所向。
上周,各地紛紛推出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為此,有的地方推出了“消費券”,還有的地方則出台了“生活節”,旅遊景點集中地設立了“旅遊業紓困資金”。這些政策向消費領域傾斜,無疑是符合市場效率的最優之選。不過,在這些政策落地時,其具體程序和實施辦法也必須符合市場規則,遵守依據市場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否則,這些政策在落地之後就要走樣變形,最後白白浪費錢財,貽誤市場振興的時機。
上述一些政策,確實屬於救急和救濟性的特殊政策。這也就是說,在市場運行正常的情況下,這些政策措施出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這些特殊政策,只是在出台的時限、力度和傾斜對象上有所特殊,在符合市場規則、遵守相關法律方面卻並無特殊之處。絕不能因為疫情衝擊較大,復甦壓力空前,就置市場規則和相關法律於不顧,任性所為,這樣做不僅違反法律法規,也會使政策落地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出現與政策制定初衷相反的結果。
比如,有的地方在推出促進消費政策時,相關措施的落地點,只限制在一個電商平台上,將其他所有同類或不同類的電商平台、消費服務平台都排除在外。這樣的操作,不僅使人看不懂,也讓人起疑。出台這種措施的地方,難道提振市場、振興經濟所指,目標只是一家電商平台?難道促進了一家電商平台的振興,就能促進本地消費乃至經濟的全面復甦和振興?在沒有按照相關法律經過公開招商程序的情況下,那一家電商平台是如何確定的?
類似問題不清不楚,必然給各種風險、尤其是道德風險留下敞口。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法律法規,及早介入、調查和糾正這種做法。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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