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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流發展到融合發展:統一的新理念與新路徑
http://www.crntt.hk   2019-07-21 00:07:15
  中評社╱題:“從交流發展到融合發展:統一的新理念與新路徑” 作者:彭韜(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台灣與東亞研究中心研究員

  兩岸融合發展理論是習近平治國理政思想在對台工作方面的重要體現,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對台工作理論的重大創新,更是習近平對台思想的核心內涵。這是以習近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國際環境與兩岸關係出現了新形勢與新變化的歷史條件下,在反思過去大陸對台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為繼續推進兩岸和平統一進程所提出的新思路。交流發展,是在初級領域及較淺層次上的發展。而融合發展,則更強調交流合作的目標,是對兩岸交流發展的創新、深化,是推進兩岸統一進程的方向目標及動力源泉。

  序

  1987年,兩岸拉開交流序幕,兩岸同胞長期隔絕狀態被打破,兩岸經濟文化交流開始步入正軌,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入,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是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和人員交流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發生歷史性轉折,邁向和平發展道路,實現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格局,雙向、直接交流的規模擴大,領域延伸,層次增多,在實現初期的交流合作需求後,雙方希望進一步深化發展的訴求增高,因此在維持雙方交流合作規模、領域、層次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成為新階段的重要方向和目標。一直到2014年,兩岸交流的實質還是以交流發展為主。

  2014年11月2日,習近平在福建平潭考察時提出:“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1〕這是習近平首次提出“融合發展”概念。2015年3月4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聯組會時,肯定“兩岸制度化協商取得新成果,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各領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台海局勢總體穩定”〔2〕。同年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主張“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3〕。這些都是對“融合發展”理論的應用與發展。2019年1月2日,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了題為《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的重要講話,提出五點建議,其中第四點就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4〕

  習近平關於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論述,把握住同胞間一脈相承、增強認同這個關鍵,為我們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明確了努力目標和方向,對推進國家和平統一大業意義重大。

  一、新時代祖國和平統一的實踐命題

  交流發展,是在初級領域及較淺層次上的發展。而融合發展,則更強調交流合作的目標,是對兩岸交流發展的創新、深化,是推進兩岸統一進程的方向目標及動力源泉。融合發展一方面極大地豐富了兩岸交流發展的內涵,從人員往來、經貿流通、文化交流、社會服務以及遏制“台獨”等方面做起,逐步為兩岸最終統一創造條件;另一方面,集中體現了兩岸交流發展的歷史規律,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行了很好的詮釋。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是和平統一,融合發展也是和平統一的重要標誌。融合發展表明了大陸將一如既往地推動兩岸交流發展,持續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兩岸民眾“心靈契合”,最終使和平統一成為歷史的必然。

  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兩者同屬於和平統一的理念範疇,是新時代祖國和平統一的實踐命題,均是屬於“兩岸同屬一中”、“兩岸一家親”等理念的延伸擴展,是推動兩岸關係穩定向前發展、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舉措。交流發展是基礎維護,融合發展更加接近於完善保障。交流發展主要關乎兩岸關係的維繫,融合發展則與國家統一全面相連。融合發展內容多元、豐富,涵蓋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多個領域。在交流基礎上的融合發展要緊緊圍繞以增進同胞親情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認知為導向,也就是促進兩岸同胞以心相交,增進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兩岸關係,長遠來看必須由交流發展深化到融合發展,交流發展的深層次含義就是融合發展,交流發展是本,融合發展是綱。交流是基礎,融合是宗旨,發展是目的,在“迎來送往”交流發展基礎上的融合發展,範圍外延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深化了對台工作內涵。

  二、從交流發展到融合發展:路徑邏輯

  從交流發展到融合發展,經濟融合和社會融合起著基礎和關鍵作用,所以目前融合發展的趨勢包含兩個方面:一是要加強經濟融合,即以提質增效為出發點,全面提升兩岸經濟合作層次和效果。習近平在談到兩岸經貿往來時指出,“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支持兩岸企業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擴大兩岸中小企業和農漁業合作,擴大基層民眾參與面和獲益面。”〔5〕同時習近平也指出,“我們將深入瞭解台灣民眾尤其是基層民眾的現實需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照顧弱勢群體,使更多台灣民眾在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受益。”〔6〕習近平提出了加強宏觀政策溝通,拓展產業合作,加快擴大雙向投資,深化金融服務業合作,維護在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合法權益,歡迎台灣同胞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台灣以適當方式加入亞投行的主張,並強調,“兩岸經濟合作要充分考慮兩岸雙方社會的心理感受,努力擴大兩岸民眾的受益面和獲得感,讓兩岸同胞參與越多受益越多。”〔7〕

  二是要加強社會融合,以擴大人員往來為出發點,即加強各領域合作和人員交流往來。習近平強調,“要繼續創造條件,擴大同胞直接交往,促進兩岸各界交流。兩岸同胞要以心相交,不斷增強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特別是要為兩岸青年學習、就業、創業、交流提供更多機遇、創造更好條件,使青年一代成為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民族振興的重要力量。”〔8〕

  1、交流發展是融合發展的實踐基礎和必由之路

  1987年以來,兩岸交流由點及面、由小到大、由淺入深,從最初台灣同胞來大陸探親、旅遊、投資、經商、求學、就業等單向交流,進而發展到政黨、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等多領域、多界別的雙向交流。兩岸在經濟社會領域的合作交流取得巨大成績,發展了兩岸市場,實現了產品互聯互通。2018全年兩岸人員往來超過905萬人次,同比增長3.2%。其中台灣同胞來往大陸首次突破600萬人次,“首來族”達40萬人,均創歷史新高,報考大陸高校的台生也成倍增長。〔9〕1988年至2018年,兩岸人員往來總計達1.34億人次,其中台灣同胞來大陸總計達1.04億人次;兩岸貿易總額纍計約2.6萬億美元,大陸纍計批准台商投資項目10.5萬個;大陸長期以來是台灣最大出口市場、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和最大島外投資目的地。〔10〕兩岸民眾越來越多的學習、工作、生活交融在一起,加快了兩岸融合進程。

  當前,在交流發展上實現兩岸融合發展需要從如下方面入手。首先,增強台灣同胞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強化對於中國歷史文化、中華文明等認同觀念,做到雙方彼此認同,水乳交融,不分你我。其次,一視同仁,趨同化管理,取消區別對待,鼓勵台灣同胞參與大陸經濟社會事務。台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基本沒有障礙限制,台胞參與到大陸的社會團體管理、活動中來,也讓大陸人士參與到台胞社團中去。三是完善法治保障。中央、地方通過立法規範提高兩岸融合發展的制度化保障,保障台胞的合法權益,提高他們的參政議政能力。如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惠台31條”,涉及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的措施12條,涉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19條。各省市紛紛跟進,2018年7月11日,湖北出台“惠台62條”,也是湖北對標國台辦出台的“惠台31條”的具體實施和承接,是湖北對省內現有惠台政策的一次集成和推動落實,其他省市也紛紛根據各自地方實際情況,積極出台本地的相關配套措施並推動實施。隨著兩岸關係的向前發展,除了新近出台相關政策之外,之前出台的相關法規制度,有的已經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急需與時俱進地對它們加以修訂;有些沒有考慮到或涉及到,這就需要及時添加跟進,完善相關立法。上述措施使對台工作、保護台胞權益增添了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務,有助於依法治國和增強台灣民眾對大陸法律法規的認可和信任,推動了兩岸大交流,促進兩岸關係實現大發展。

  2、融合發展是交流發展的創新深化和必然趨勢

  融合發展思想契合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時代背景,順應大陸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與“中國夢”的要求。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兩岸關係經歷了複雜多變的演化,歷經了李登輝編造的“兩國論”、陳水扁炮製的“法理台獨”、馬英九建構的“一中各表”、蔡英文主張的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內涵外延均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兩岸關係經歷一段時期的交流發展後,理應上升到新的發展階段。融合發展就是要解決當前兩岸現狀難以突破、無法破解政治環境的僵局,解決兩岸大交流、大合作中困擾兩岸發展的問題,打破“法理台獨”的可能性,互聯互通,讓“貨出去、人進來”。通過抓住融合發展機遇,解決制約交流發展中的瓶頸問題,這正是融合發展的意義和作用,給民眾帶來最實惠的交流發展成果。

  融合發展理論順應時代發展,切合當下實際,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全新的扎實推進和完善豐富。其有助於進一步密切兩岸同胞情感,促成兩岸更多的經濟社會融合以及和平發展、合作共贏,使兩岸關係發展、祖國統一得到更大的動力與保障。

  三、融合發展:新時代祖國和平統一的新理念

  兩岸融合發展分為五個層面:經濟融合、社會融合、文化融合、精神融合和政治融合,〔11〕這也是按其難度從低到高來排列。經濟融合和社會融合是其初級階段,隨著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不斷發展,逐漸會朝向文化、精神和政治融合推進,進入兩岸融合發展的高級階段,實現深度融合。儘管兩岸隔海分治70年,但兩岸同文同種、血脈相連,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實現文化融合是完全可能的,但大陸目前並未提出“文化融合”這一概念。衹有通過文化融合,才能逐步實現精神融合以及“心靈契合”。至於政治融合,因為兩岸政治體制和制度存在較大差異,台灣屬於資本主義制度,大陸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短期內難以實現兩種體制制度的調和。所以,最近在熱議的“一國兩制”方案使兩種異質性制度在一個國家內和諧共存是十分必要的。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如果兩岸統一,台灣將在“一國兩制”框架內實現人民當家做主的夙願,高度自治,充分行使選擇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權利,這種政治融合是融合發展的最高階段。

  1、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是實現國家統一的必要途徑

  習近平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對台工作任務就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強調“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12〕。

  “融合發展”是解決台灣人民認同問題,爭取民心民意轉變的新舉措。實現從“是你是我”到“不分你我”的過渡,兩岸融合發展也是一個順應民心、貼近民心的過程。通過在交流發展基礎上的融合發展,在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乃至未來可能的政治生活層面,把台灣同胞當自己的同胞看待,與大陸居民實行同等待遇,才能有效消除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心理隔閡,實現完全意義上的兩岸社會經濟一體化,真正實現兩岸“心靈契合”。

  隨著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思想的深入貫徹,中國大陸已經牢牢把握了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兩岸開放交流超過三十年,是兩岸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三十年,相信有大陸綜合實力和社會經濟的強大支撐,兩岸未來融合發展與統一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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