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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宗海。(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費德瑋7月24日在華府一項研討會上應記者詢問時指出,美國非常擔心外國對手企圖干預台灣即將舉行的選舉,且北京肯定有偏愛的候選人。稍早之前,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助理部長薛瑞福,6月19日也在一場研討會上發表演說時表示:美國已準備直接協助台灣建立能力防範中國對台灣選舉的干預。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邵宗海表示,這些說法至少已引發三點爭議。
邵宗海在中時電子報發表文章如下:
這裡指稱的“外國對手”是指誰?一般來說,這或許只是“泛外交用語”,但費德瑋在回應後段則明確指出:“各界都知道北京強力施壓,且他們肯定有偏愛的候選人。”由於美國總統或國務院歷來指控A國企圖干預B國的例子確是不勝枚舉,也因此,國際社會包括台灣,對於這種“指控”,特別在川普時代,也就見怪不怪。
但是費德瑋還是有段說辭可能會引發“兩岸對他看法有不同見解”的爭議。費說,美方正與台灣的夥伴磋商,想“尋找共同合作的方式,防止以任何形式干預人民行使民主選舉權的行為。”
稍早之前,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助理部長薛瑞福,6月19日也在一場研討會上發表演說時表示:美國已準備直接協助台灣建立能力防範中國對台灣選舉的干預。
就筆者觀點,這是美國官方而不是學界的說法,所引發的爭議至少是有下列三點:
第一,根據美中3項公報,美國已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這前提下,它到底應是依據公報那一部分的協議或條文,可以公然宣稱它將採直接介入方式與台灣尋找合作,來防止或嚴禁兩岸內部之間的一些互動?再以《台灣關係法》來說,其中條文只說:“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但並沒有建議美國可在台灣選舉期間直接介入與台北合作,來對抗中國大陸;即使北京在這期間或有些部分言行是有“關心”到台灣的選舉,但並沒有“直接介入”的行動證明,在兩岸之間,本來就對有些事件的看法存在不同立場,甚至彼此還互批,這些都屬正常。但是美國面對此一情勢表達“關切”之際,並且尚準備與台灣有共同合作的方式,難道美國不也在“企圖干預台灣即將舉行的選舉”?
第二, 根據《台灣關係法》,就算美國在“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響美國法律對台灣的適用”,而且“當美國法律中提及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或與之有關之時,這些字樣應包括台灣在內,而且這些法律應對台灣適用。”但是把台灣“視同”為“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只是說,在“有需要時”可能會存在“實質關係”,但絕對不是“法律關係”。美國官員可以如此明目張膽以幾乎接近“兩國論”的外交立場,來定位台灣選舉時期的兩岸?
第三,美國法律應該明文嚴禁其政府介入他國內部事務,包括選舉。但實際上,美國在過去有許多實例證明它確有暗中介入中東或中南美洲國家的選舉,並左右選情。因此,當今天台灣在嚴詞警告對岸不可介入台灣選舉之時,針對美國多位現職官員的一再強調想要“介入台灣選舉的行動,企圖防止或抗衡中共”的介入,政府也能作出嚴正的抗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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