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據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 助力個人所得稅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不得借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之機亂收費、高收費。不得蒙蔽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謀取不當經濟利益,損害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合法權益。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 助力個人所得稅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18〕687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助力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發揮涉稅行業協會和機構的專業化作用
個人所得稅新稅制的實施,對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工作帶來空前挑戰。當前和今後一個階段,面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政策咨詢、宣傳輔導工作將異常繁重,辦稅服務廳辦稅流量將大幅度增長。涉稅專業服務等社會力量在支持個人所得稅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稅務機關應充分調動其力量,緩解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資源不足的問題,協力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
(一)稅務機關要認真評估本地區12366咨詢、辦稅服務廳服務資源與納稅人需求增長的匹配情況。對政策咨詢、辦稅壓力增加顯著,稅務機關承受力嚴重不足,需要借助涉稅專業服務力量解決的,可以根據需要,邀請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稅務師、註冊會計師、律師參加12366專家咨詢坐席、辦稅服務廳導稅咨詢、自助辦稅和辦稅體驗區咨詢輔導,納稅人學堂專家輔導講座。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可以志願者身份,參加上述12366專家咨詢、辦稅服務廳專家咨詢、輔導、講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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