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激活擔當作為的精神動力。《條例》貫徹深化運用“四種形態”,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在第十九條中增寫“黨員有作風紀律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違犯黨紀情節輕微的”給予第一種形態處理,明確對沒有故意或者過失的行為不追究黨紀責任。以容錯糾錯機制的完善促幹部擔當,以紀律處分運用規則的完善鼓勵幹部作為。
張利春:貫徹落實《條例》,激勵黨員幹部擔當作為,需要準確規範運用“四種形態”,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用“嚴管”的外在壓力和“厚愛”的內在動力,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和活力。
在準確運用“四種形態”中立規明向。“四種形態”旨在治病救人,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管在日常、抓在經常,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小管湧”變成“大塌方”;立足標本兼治,既注重規範懲戒、嚴明紀律底線,又注重教育引導、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用好“四種形態”,做到嚴有嚴的標準、寬有寬的尺度,最終實現三個效果相統一,切實把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統一起來,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在落實“三個區分開來”中淨化風氣。《條例》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規定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後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黨紀責任,體現了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有利於減少黨員幹部後顧之憂、避免因問責不當挫傷幹事創業積極性。當然,容錯並不是什麼錯都可以容,寬容不是縱容,紀法底線不能逾越,這是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前提和基礎。我們要把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貫穿工作始終,準確容錯糾錯、嚴查誣告陷害、及時澄清正名,對履職中的無心之過、探索先行的改革偏差、觸碰複雜矛盾的因公差錯,大膽予以容錯,為幹部敢為當好堅強後盾。
在精準規範追責問責中激發幹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和鼓勵擔當作為是內在統一的,不是彼此對立的。嚴並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顧後、畏首畏尾,搞成暮氣沉沉、無所作為的一潭死水”。工作中,一些幹部怕洗碗越多打碗越多,怕幹得越多出錯越多,怕得罪人被誣告陷害,導致消極躺平、束手束腳、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強化精準問責意識,提升問責的綜合效應。這方面,山東省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親自點題,帶隊赴基層開展專題調研,編寫《基層追責問責工作手册》,從概念理念、紀法構成、證據指引、工作規程等方面對追責問責工作全面詮釋和規範,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紀,切實保護、提升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