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事關很多人老年生活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據11月26日《工人日報》等媒體報導,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先行城市(地區)啟動實施,先行城市(地區)符合條件的群眾可自願參加,個人養老金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年繳納上限為1.2萬元,參加人繳費即可享受稅費優惠,可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目前,銀保監會已公布首批可以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23家商業銀行名單,11月25日制度啟動的首日,有近百萬人開立賬戶。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黨中央明確要求,要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努力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該體系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目前覆蓋10.5億人,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第二支柱發揮補充作用,截至2022年二季度,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職工有7500多萬人,補充養老作用初步顯現;第三支柱此前沒有全國統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短板。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政府支持、市場運營、個人負責的補充型養老金。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為參加人增加補充養老保險的渠道,未來有望提高參加人養老待遇水平,從而讓更多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品質和保障。而所謂“替代基本養老金”等說法是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誤讀。
如何完善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舉措,讓百姓真正得到實惠、提高養老待遇水平,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其中,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多少、未來收益幾何、基金是否安全,是當下公眾最為關心的問題。
個人養老金的稅收優惠,不同收入的參加人受益程度不同。據測算,根據年收入水平不同,繳納個人養老金者可每年節稅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其中,年收入10萬左右的參加人,扣除1.2萬元免稅額度後,個人所得稅率可從10%降至3%,明顯減少納稅。
個人養老金收益幾何關係到參加人未來養老待遇能否切實提高。與基本養老保險不同,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投入的資金完全來源於個人,屬於私有財產,沒有社會互濟性,實行完全積累。這相當於自己給自己存一筆養老錢,積累的多,未來拿的就多。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具體收益高低受多種因素影響,既與經濟發展水平、產品運行質量相關,也受個人投資眼光、投資能力影響。
在基金安全方面,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限制了領取條件,最大程度確保資金用於養老。根據規定,個人養老金產品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進入個人養老金“白名單”的產品要具備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四個屬性。
眼下,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對養老保險體系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新的挑戰。國家衛健委等機構日前發布的《2021年度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公報》顯示,截至2021年末,全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67億,占總人口的18.9%。據測算,2035年左右,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在總人口中的占比將超過30%,我國將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
因此,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制度層面來說,補齊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短板,構建功能更加完備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動實現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於個人而言,增加一份養老積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養老保險需求,讓更多人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和質量。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我國積極應對老齡化的舉措之一,事關億萬人的養老福祉。眼下,能否汲取之前稅延型養老保險推廣遇冷的啟示,回應百姓期待,讓個人養老金“叫好又叫座”,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落實舉措,例如,開展有關政策宣傳和引導,對個人選擇投資加強專業咨詢和業務指導;加強監管,確保個人養老金的資金安全等。切實幫助更多人增加養老積累,以更從容的力量積極應對“銀發浪潮”,這是我們共同的期待。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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