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工信部、發改委等六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據統計,近5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近3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基本情況,對於超範圍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要進行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各地要制定本區域低速電動車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要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制訂在用低速電動車處置辦法。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