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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投法”後“台獨公投”的動向及結局
http://www.crntt.hk   2018-08-02 10:37:38
台灣島內公投有氾濫成災之勢
  中評社╱題:新“公投法”後“台獨公投”的動向及結局 作者:周天柱(上海),上海東亞研究所研究員

  作者指出,與10多年前陳水扁所發動自上而下的“正名制憲”、“入聯公投”不同,此次“1946(2019年4月6日)公投”與 “奧運正名公投”,是由“極獨”民間組織發起的從下而上“台獨型公投”。對於由民間組織發動的這類公投,置身於外的蔡英文當局樂觀其成。公投不成,蔡英文毫髮無損;若成功,執政者樂享其成。必須看到,若“1946公投”能如期舉行,這將是新“公投法”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後,首次在島內舉行全力挑戰一中紅線的“主權型台獨公投”。對此,大陸應及早做好各項因應準備。

  2017年12月12日,台灣新“公投法”的通過,被蔡英文視為“歷史時刻”。今年1月5日“公投法”修正版正式頒佈實施後,李登輝、陳水扁等人便迫不及待地登台表演。2月28日,他們利用台灣深綠民視電視台董事長郭倍宏發起籌組的“極獨”組織——“喜樂島聯盟”成立大會之際,公開宣稱明年4月6日將舉行攸關台灣命運的“台獨公投”。

  無獨有偶,在這之前,3月23日台灣“中選會”審核通過前奧運著名選手紀政所提的“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奧運正名公投”。此項公投可謂2008年民進黨推動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的複製品,但政治衝擊力卻遠大於“入聯公投”。

  翻開島內公投史不難發現,“台獨公投”已不是第一次。陳水扁執政時期的2006年的“新憲公投”以及2008年的“入聯公投”,是影響最為惡劣的兩次“台獨公投”。但2019年4月6日将由“喜樂島聯盟”主導的“台獨公投”(簡稱“1946公投”)與以往的“台獨公投”相比,則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1946公投”與以往“台獨公投”的最大不同

  如今在島內,公投早已氾濫成災。可依“台獨”核心勢力的獨白,“台獨公投”高於一切、大於一切、重於一切,而關鍵時間點的“台獨公投”,更能激勵“台獨”士氣,並最能刺激大陸的神經,故被作為“殺手鐧”屢試不厭。談及“1946公投”與以往“台獨公投”的最大不同,主要可歸結為以下諸點:

  一、若“1946公投”能如期舉行,這將是新“公投法”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後,首次在島內舉行全力挑戰一中紅線的“主權型台獨公投”。對於此一公投能否如期舉行,不少學者持懷疑態度,認為新“公投法”的門檻儘管有所降低,但主管部門仍明確其適用範圍不涉及領土主權變更以及“憲法”修正案的複決,如此“1946公投”必將不了了之、自行消亡。但善良、天真的人們若如此簡單地分析這個問題,那真小看了這幫無所不做、無所不惡的“台獨”分子的手腕與能量。在現今的台島,堅持“台獨”路線的民進黨已完全執政,有了這大背景、大靠山,“台獨”勢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哪有做不到的事情?!

  二、“1946公投”直奔主題,絲毫沒有以往“獨立公投”的曲折設計,拐彎抹角,丟開“猶抱琵琶半遮面”,直白“讓台灣人民可行使公民投票的直接民權,決定自己國家的國號及領土範圍。讓台灣人民共同決定國家定位和前途;要讓台灣成為國際社會一個正常化國家”。這一切明明白白地標榜其為貨真價實的“台獨公投”。

  三、為增加此一公投的政治分量,“聯盟”特邀“台獨之父”李登輝、“台獨之子”陳水扁、“台獨怨女”呂秀蓮等重量級的“台獨”大佬彙聚一堂,連署加持。受邀的陳水扁因保外就醫的行動限制而未能到場,但在特別預錄的視頻中給公投打氣,“一定要實現,相信也一定會成功”。

  四、為確保公投成功,改變了以往相關的策略,除在島內廣泛發動外,還將動員的重點延伸到了海外,尤其是美國,力求多管齊下,增強公投的震動力與影響力。

  五、與10多年前陳水扁所發動自上而下的“正名制憲”、“入聯公投”不同,此次“1946公投”是由“極獨”民間組織發起的從下而上“台獨公投”。對於由民間組織發動的這類公投,置身於外的蔡英文當局樂觀其成。公投不成,蔡英文毫髮無損;若成功,執政者樂享其成。從當局層面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由立場明顯偏綠的“中選會”掌握火候,順勢放行。而在“去中國化”成新常態的島內社會,“中選會”所承受的壓力不會很大,對藍營媒體的攻擊炮火完全可置之不理。“立法院”中的泛綠黨團見機行事,迎合“極獨”組織的要求,再次修法決不是天方夜譚。

  二、公投時間點暴露不可告人目的

  “喜樂島聯盟”一成立,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忙忙宣佈明年4月6日舉行台灣新“公投法”後第一場“主權型”的“台獨公投”。如此匆忙充分表明,該聯盟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鼓動台島“獨立”,而特選在2019年4月6日舉辦公投,是有著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2019年4月6日,正逢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誰勝誰負的關鍵時刻。回想2016年蔡英文“大選”勝選感言就已談到4年後將力求選舉連任。現在這個極為敏感時間點舉辦“台獨公投”,既是為堅持“台獨”立場的蔡英文背書鼓勁,也是撕掉了口喊“維持現狀”、實質“去中台獨”的蔡英文臉上所戴的假面具。在這左右為難的時間段,要深綠派系力挺小英黨內出線與“喜樂島聯盟”堅決要求再次修法(允許公投涉及領土、國號變更)是無法迴避的政治交易。蔡英文會不會與該聯盟幕後交易後放水修法?人們將拭目以待。

  二、此一公投因踩踏“不涉及變更領土範圍及國號”的底線,“中選會”理應不准許,但若在“台獨”大佬勢力的一再施壓下,只要稍作模糊調整,“喜樂島聯盟”就會乘虛而入,借題發揮,謀得其利。“提案”、“連署”這兩關不成問題,“通過”這一關就看投票率高低。清明時節祭掃先祖是台灣長期以來保持的民俗傳統,清明前後有大量民眾歸鄉祭祖,選擇這一特殊時間段來熱炒“台獨公投”,人多勢眾,投票率會相當高,也就可達到舉辦方預先所設想的過關目標。

  多次“總統大選”,綠營最善於以公投綁“大選”,渾水摸魚,騙取選票。“1946公投”若過關,而公投又與“大選”捆綁在一起,勢必會對蔡英文的選舉起到加分效應。乘勢而上成功連任,蔡英文以各種行政手段落實公投結果以表感恩,決不是不可能。按照蔡英文一貫邏輯,她僅需百般強調這是台灣民眾的主流民意,“民主政府”的最大職責就是不能違背民意即可。為此必須提前警示兩岸同胞百倍警惕。

  三、嚴密關注“台獨公投”的動向

  島內新“公投法”頒佈後,各路“神仙”按捺不住,紛紛出動。按時間順序,今年1月初開始連署的“奧運正名公投”應排在“1946台獨公投”之前。兩者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是“類主權型台獨公投”;後者則屬“主權型台獨公投”。

  一、“奧運正名公投”的動向:

  由李登輝民主協會理事長張燦鍙主謀籌建的“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行動聯盟”與“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行動小組”,就以“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為議題,發出“公投問卷”。日前,經過一個月的連署,徵集到4488份連署書。送交“中選會”後, 3月23日台“中選會”審核通過。因已完成正式法定程序,下一步即可進入“公投”階段。

  就此張燦鍙表示,“奧運正名公投”目的在於讓台灣往後再參與奧運、國際賽事時,皆能以“台灣”為名,不再使用“中華台北”的名稱。據島內媒體揭露,這份“奧運正名公投”議題具有極大的欺騙性,這是因為,其一,此案並非是由民進黨發動,而是由民間團體發動,儘管其主要成員是“台獨”分子,但發動團體所使用的稱謂,具有很大的欺騙性,可能讓普通民眾覺察不出具有“台獨”分裂性質,因而國民黨要抵制,大陸方面要反制,難以抓到著力點。反觀其所提的以“台灣”名義取代“中華台北”,具有很大的誘惑力。因為在普通民眾的眼中,“台灣”只是一個地理名詞,並不是“台獨”訴求的“國號”,台灣民眾哪能分得那麼清楚,而且他們平時就這樣稱呼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倍感親切。這種“類主權正名公投”案,更準確一點說,就是一種變相的“台獨公投”案。若付諸公投,將引發惡劣影響,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台海地區和平穩定帶來嚴重衝擊。

  二、“1946台獨公投”的動向:

  新“公投法”通過後,“台獨”大佬一刻也沒有消停。呂秀蓮在公投法修正之後不到兩天就表示,準備提案“台灣和平中立公投”,並希望和2018年縣市長選舉一起舉辦。雖然“和平中立”在字義上看不出“主權”意涵,但呂秀蓮強調,“台灣要成為和平中立國,應先經由公投凝聚絕大多數人希望台灣和平中立的國民意志”,“兩國論”呼之欲出。從表面看這類提案沒有違反公投適用範圍,可其實質變相形成“又一種形式的台獨公投”。“喜樂島聯盟”成立後,幾經密室協商,更為赤裸裸的“1946台獨公投”取代了“和平中立公投”。

  一向慣於耍弄“台獨”花招的“台獨”勢力精心策劃的“1946台獨公投”,此次毫不隱晦该聯盟的發展目標:“第一階段是在2018年8月31日前集結海內外力量,督促蔡英文與立法院修正‘公投法’,讓台灣人民可行使公民投票的直接民權,決定自己國家的國號及領土範圍。”第二階段明確提出時間表,2019年4月6日舉行“獨立公投”,由台灣人民共同決定國家定位和前途。第三階段制定“新憲”,爭取國際承認,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使台灣和世界上所有國家一樣,彼此平等對待。“喜樂島聯盟”還透露,此項公投案已獲得海外1350位僑領及島內超過3000人共同連署。

  上述這一連串的動作表明,“台獨”陣營欲舉辦“1946台獨公投”,是有備而來,決不是打空包彈,正式登場後一氣呵成的組合拳就證實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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