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於供應緊張的房屋所有者擁有巨大的財富和權力,他們無意放棄這些,”布魯金斯學會住房政策專家詹尼·許茨表示,“威納參議員提出的法案雄心勃勃,試圖將權力從地方轉移到州政府,令人遺憾的是,他這種適度提高住房密度的嘗試甚至沒能提交州議會討論。”
限制性城市規劃法律的影響不僅限於灣區。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教授恩裡科·莫雷蒂辯稱,限制沿海城市(包括紐約、舊金山和波士頓)新建住房的法規,將限制進入高生產率地區的員工數量,進而損害更廣泛的美國經濟。2007年出版的《夢想囤積者》一書的作者理查德·雷韋斯辯稱,限制新建住宅的地方法規是美國中產階級上層的一種“機會囤積”形式,將限制較為貧窮的個人享受優質學校和就業的能力。
這種情況與美國在20世紀末之前的歷史形成了鮮明對比,當時大批美國人遷往生產率更高、薪資水平更好的地區,同時住宅建設蓬勃發展。最近幾十年來,美國一些最具創新性和活力的城市地區的住宅價格變得越來越高攀不起。
“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美國有史以來首次出現了一些在經濟上取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功的地區,但是土地使用管制嚴重阻礙了這些地區的增長,”哈佛大學教授、城市規劃領域的領先專家愛德華·格萊澤表示,“其結果是美國最有生產力的地區面積太小了。”
最近幾十年來,城市規劃法規的影響力和複雜性已經增加,但在某些地方,規範住房的規則卻有著毒性的歷史。正如理查德·羅思坦的《法律的顔色》所解釋的那樣,城市規劃一度構成一整套法規和官方實踐的一部分,其目的很明確:阻止非裔美國人遷至白人地區。這相當於政府支持的種族隔離。
諸如威納這樣的議員表示,解決新住宅供應限制仍然屬於社會公正問題。威納稱:“拒絕批准建設足夠住宅意味著,我們正在關上大門,特別是對年輕人關上大門。我們正在告訴他們‘這裡不歡迎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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