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2日電/日前,杭州市啟動領導幹部違規房產交易專項治理工作,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或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出售房產,以及以象徵性付款、以劣換優、收取介紹費、操作搖號等其他形式違規取得房產利益等行為開展重點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對象包括杭州市各級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及縣(市、區)委管理的幹部,以及上述範圍內黨的十八大以來退休的人員。紀檢監察系統的治理對象則為全體紀檢監察機關幹部職工。治理範圍涵蓋領導幹部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的名義,違規進行的房產(含住宅、商業性用房、工業用房、酒店式公寓、車庫、車位、儲藏室等)交易行為。
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將分三步開展:自查報告,要求本人如實自查填報,由責任部門匯總上報後歸檔備查。核查處理,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做好線索排查、梳理甄別、分類分辦,並會同相關部門按照10%的比例開展重點抽查,做到有反映的必查、交易頻繁的必查、房產多的必查,認真核實自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發現的領導幹部房產交易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嚴肅處理,嚴查違紀違法行為,並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充分發揮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總結規範,要求將總結規範工作貫穿整個過程,要求對照上級防止領導幹部房產交易違紀違法行為的制度規定,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督促推動相關地區和部門抓好整改完善,深化鞏固專項治理成果。
“此次專項治理旨在清理糾正領導幹部房產交易中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房產交易管理和監督機制,以更好地教育、保護幹部,防止領導幹部在房產交易方面發生違紀違法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杭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來源:中紀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