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中評社 李子寧攝) |
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家網信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沒有後顧之憂敢消費,就要有公正高效的維權渠道,《條例》從注重源頭和解、加強行政調解及規範消費索賠等方面完善了消費爭議的解決機制。我們將持續完善消費爭議解決渠道,不斷提升消費者的獲得感。
有記者提問,當前,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往往要付出較高的維權成本才能獲得救濟,同時我們也看到,一些惡意維權引發了社會關注。請問《條例》在消費爭議解決方面有哪些完善?
況旭表示,發生消費糾紛怎麼辦,這是每一個消費者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沒有後顧之憂敢消費,就要有公正高效的維權渠道,《條例》完善了消費爭議的解決機制。
首先,注重源頭和解。與經營者協商和解是對消費者最便捷、對全社會最經濟的方式,經營者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條例》要求經營者落實首問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服務誰負責”,消費者有權直接找銷售者、服務商。我們也鼓勵先行賠付,商場、平台、景區等在入駐商家拒不履責時,先向消費者墊付。引導在線爭議解決,目前全國已經有16.6萬家企業入駐了全國12315平台,先行和解成功率53%,比傳統的調解提速將近10天,改善了維權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