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一些美国企业表示它们迫于中方压力而转让技术。
崔天凯:我们经常对美国商界人士讲,请他们提供具体案例,试著利用中国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但很多时候,他们不向中方提供具体案例,而是继续向美国政府抱怨。我认为这並不能真正帮助我们解決他们的关切。美国公司必须提供具体案例。同时,一些技术转让案例往往並非強制性技术转让,而是双方企业达成的商业协议。中国公司拥有当地销售网络、土地、设备和劳动力,美国公司拥有技术,他们愿意根据彼此的比较优势达成(互惠)协议。我相信有“技术换市场”的例子,但这是企业间的商业协议,如果其中一方对此不满,大可一走了之,没人強迫他们做交易。
除中美公司有竞争外,美国公司和其他外国公司也有激烈竞争,例如,美、欧、日等主要汽车製造商在华竞争激烈。如果美国公司不把他们最好的车型、技术应用到在华汽车生产和销售中,就可能把市场份额拱手让给欧、日汽车製造商。因此,这种技术转让不是由中国政府或中国公司所迫,而是由市场竞争所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