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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4日在立法會表示,全面羈留所有酷刑聲請人士的建議並不合適,政府會繼續善用現有羈留設施,集中羈留對社會治安有較大風險的聲請人,並會盡快將聲請不獲確立者遣送離港。鄧炳強強調,大規模羈留聲請人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治安問題絕不能低估。
保安局去年修例將勵顧懲教所納入為入境處羈留地點,羈留名額增加三分之一至900個,入境處將致力利用現有設施,自從更新遣送政策以來,截至去年底,入境處共遣送1851名聲請人離港,包括215名根據更新政策被遣送,數字較前年大幅上升63%。
鄧炳強在回應議員提問時說,曾被入境處根據《入境條例》第37ZK條力羈留的聲請人,2021至2023年分別有263、241及538人,對比同年全年新接獲聲請人的比率分別約為10%、19%及25%。
鄧炳強表示,在考慮引用第37ZK條羈留方案時,政府必須小心衡量法律問題、資源運用,以及保安方面的考慮。政府須根據相關法例、普通法下法庭訂立的法律原則例如相稱性和合理性及羈留政策,再考慮每個個案的情況,包括是否能在合理時間內取得聲請的最終裁定;該名人士是否曾幹犯嚴重罪行,以致不將其羈留是否相當可能會對社會造成威脅或安全風險;以及該名人士是否有潛逃、犯罪或再次犯罪的風險等。於二○一四年,終審法院裁定在進行遣送程序時,入境處須遵守普通法中的Hardial Singh原則,即入境處只能行駛權力羈留有關非法入境者一段合理時間,而若入境處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遣送程序將他遣返,則不能繼續羈留該人。
在資源運用方面,政府亦必須考慮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和政策可持續性。根據二○二三年收到約2100個新聲請,以及過去三年聲請人當中平均滯留在港三年作推算,全面引用第37ZK條或其他條例即需要約6300個新的羈留名額。以最大的懲教院所赤柱監獄為例,其收容額約為1500個,政府如要增加6 300個羈留名額,即需要興建約四個赤柱監獄規模的羈留所,另外每年撥備數以十億計的營運開支及增聘數以千計人員以落實有關政策,所以我們必須審慎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