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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一錘定音 法律界紛表支持
http://www.crntt.hk   2023-01-01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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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社北京1月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本港多個法律團體、法律界人士紛紛表示,尊重及支持釋法。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尊重有關安排,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采用了一個最能够維持“一國兩制”原則的方法,處理釋法問題。/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期望行政長官及國安委行使權力時,亦會促進公衆對基本法載有有關法治、司法獨立及保障人權的信心,令香港國安法繼續在“一國兩制”下,獨有的法律制度中運作。

  贊成修例處理法律代表事宜

  公會表示,人大常委會在釋法中清楚表明,行政長官及國安委獲賦權,在有需要時因應特定情況,在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內落實執行國安法,而其相關權力行使,對被告獲得法律代表、得到公平審訊,以及審訊公正的觀感均至為重要,這些因素更是香港法治及司法公正屢獲認可的基石。

  對於行政長官表示正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以處理國安法案件中的法律代表事宜,公會同意透過本地修例來處理在香港法院的法律代表事宜,公會將就有關修訂建議提出意見。

  另外,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尊重人大常委會今次的釋法安排,雖然過去幾個星期,本港法律界有部分律師也擔心釋法的範圍,比之前特首提請的更闊,例如會審視本地律師,在國安法案件中可否代表某些被告人,但現在由釋法內容看來,相信全國人大常委已經采用了一個最能够維持“一國兩制”原則的方法,處理釋法問題。<nextpage>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認為,是次釋法厘清了香港國安法一些條文的立法原意,包括律師可以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機制。律師會轄下的相關專業委員會將研究是次釋法。如有需要,律師會稍後或會就有關事宜發表正式聲明,并在考慮《法律執業者條例》的相關修訂過程中與政府保持緊密合作。

  香港法律專業協進會指出,本次釋法不僅於法有據、更是於理有依。通過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厘清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條文的法律含義以及待明確的具體問題,對該部法律的穩健落實、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乃至於我國國家安全都有著重大意義。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這次釋法與以往不同,強化已經賦予香港的權力。她又說人大常委會并未有對法庭作出任何批評,只是劃清行政及司法角色,表達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應由行政負責,不應由司法決定,強調法庭仍有獨立審判權。她指出,今次釋法無影響司法獨立,具體如何修改法例,交由特區政府自行解決。

  釋法不影響司法獨立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玉山指出,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有法律解釋權,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國家法律體系裡應有的義務和職責,人大常委會是行使憲法和有關法律賦予的重要職權。既然人大釋法已經說清楚,國安委有判斷的職責,特首有發出說明書的職責,香港的法庭法院也要執行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釋。他認為,釋法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不包括刑事、民事的案件,并不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表示,關於是否容許沒有資格的海外律師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本身香港國安法中已有一些原則,本次人大釋法是進一步解釋。人大釋法并沒有針對任何法院的判決,無損特區的司法獨立。<nextpage>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并未就黎智英是否可以請外籍律師這件事做出直接判斷,而是把如何決定的權力明確賦權給特首及國安委。行政長官會考慮所有因素,特別是會根據所有掌握到的事實和資料,從而判斷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這充分體現了中央遵守法治原則,就法論法、實事求是的精神,是“依法治國”原則的完全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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