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在2016年的相關文件中明確提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按1%、2%的稅率徵收契稅。
“房產中介說的1%、1.5%稅率,是原本的契稅暫行條例下個人購房的稅收優惠政策,也就是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1.5%的稅率徵收契稅,這一稅收優惠政策還有另外的限制條件,目前,上述政策依然在實行,還是按照優惠稅率執行。”樊勇表示。
《契稅法》出台意味著哪些變化,對個人購房又會有何影響?
樊勇表示,新規與之前的條例相比,主要有以下特點:
第一,地方政府可以根據住房類型的不同確定差別稅率。
第二,契稅法明確了現行特殊方式轉移權屬的規定和契稅免稅政策,並適當拓展了公益事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增加了退稅規定。也就是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途撤銷終止,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