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富權:美國吹笛台灣起舞卻亂踩自己腳背
http://www.crntt.hk   2020-04-24 09:22:47
 
  “球”又被踢回到陸委會的手中,這又輪到陸委會“老鼠拉龜——不知如何下手”了。昨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雖然說,陸委會認定張經義就職於大陸的黨媒,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並對其展開調查;但又不得不承認,由於該法定自二零零四年公告以來均未修正,外界也認為其定義不清,因而陸委會近期將會研議對該條例公告的陸方黨政軍組織進行修正。

  也就是說,陸委會經過“翻櫃搜屜”,在大陸黨政軍機構名錄例示中,都找不到“東方衛視”的名字。如今只好以修例的方式,將張經義“入罪”。這分明就是先射箭,後畫靶”了。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與“上法優於下法”、“後法優於前法”一道,成為台灣地區的“三大立法原則”,是修讀法學的學生的必修課。民進黨當局是以反對當時的國民黨政權“枉法獨裁”起家,現在豈非是要重蹈當時的國民黨政權的覆轍?

  何況,蔡政府此舉,也有侵攻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之一的勞動權的重大嫌疑。人權也是民進黨的“神主牌”之一,著名的“美麗島事件”就是在“國際人權日”發生,因而人權也寫進了民進黨的黨綱,而且民進黨為了達成“加入聯合國”的目標,成立屬於頂層架構的人權機構,並讓“立法院”通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將其“國內化。而勞動權就是兩個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基本人權之一。因為民進黨行政無能,勞動者的資薪還是二十年前的水平,而且“畢業即失業”,因而不少台灣居民到大陸就業,其中任教的大學,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無一不是由“教育部”或各所屬部委主管,按照“開罰”張經義的邏輯,是否也要“開罰”?現在也有不少台灣媒體人在大陸的媒體工作,而大陸地區的法律規定,所有媒體都必須靠掛一個主管單位,因而即使是《炎黃春秋》此類全由個人集資創辦的雜誌,也必須靠掛一個黨政單位。《財新》就是靠掛與其報道方向並不屬於同一條車道的全國政協。按照民進黨當局的邏輯,這些媒體人都必須乖乖地引頸以戮,“死得人多”了。這就難怪,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赴台北市議會備詢,被問及此問題時嘆聲回答說,“要說你有罪的時候,你就有罪。“不如就呼籲在大陸工作的台灣人趕快逃回來算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