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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南沙成立全國首個自貿區勞資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率先探索聘任港澳仲裁員化解涉港澳企業勞資爭議/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適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布之際,廣州南沙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勞資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稱:南沙仲裁委)獲國家人社部批覆,同意試點開展聘任香港、澳門人士擔任仲裁員,這在全國尚屬首次。據悉,首批仲裁員推薦聘任工作將於年內開展。這將為港澳居民直接參與內地發展提供便利,增強港澳投資人在內地經營的信心,也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南沙在全國率先探索聘任港澳勞資人事爭議仲裁員,將為港澳居民直接參與內地發展提供便利,使港澳人士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的『築造者』。”南沙仲裁委負責人說,勞資爭議仲裁作為準司法行為,通過為粵港澳經濟貿易提供勞資仲裁服務,加強粵港澳三地司法交流協作,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勞資爭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首批港澳仲裁員推薦聘任工作年內將試點開展,目前聘任港澳仲裁員“1+5”制度及配套文件正在加緊制定中。據介紹,港澳仲裁員管理將基本實行與已聘兼職仲裁員無差別的管理,作為全國試點,南沙計劃在三年內分步實施,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港澳仲裁員培訓基地,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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