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網評:實現“兩清零”,體現政府與企業履責擔當
來源:東方網 作者:劉純銀
日前,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決定從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通知》明確,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11月18日《農民日報》)
每到年關歲末,農民工能否及時足額拿到自己辛苦一年的血汗錢,都將引起各級領導關注。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有所好轉,有些省市為加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力度,保障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還通過實施重點監察、實行專戶管理等方式,建立起一套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但時至今日,欠薪的現象依然存在。正如統計資料所顯示的,2010-2018年,我國勞動者被欠薪人數總體上處於下降通道,由2010年的502.1萬人下降到2018年的168.9萬人,降幅達到66.4%,但遠未達到清零的程度。
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已連續多年在年關歲末都部署專項清欠行動連,似乎成了長效常態維權機制的一部分,既彰顯了政府清理打擊欠薪違法行為的決心,也體現了對農民工權益的重視,清欠工作雖有一些成效,但由於少數領導幹部認識不夠,企業社會責任感不強,加之工作機制不健全,“兩清零”工作仍然任重道遠。同時,造成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企業之間相互拖欠造成的;有政府拖欠企業造成的;有建設單位拖欠企業造成的等。所以,實現“兩清零”目標,考驗著政府和企業履職盡責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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