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承遠也表示,未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或將從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管理、增強資本實力以及引進戰略投資者或進行合併重組以增強業務競爭力等三方面進行推進。
另外,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發布11條金融改革措施提及要“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
曾剛表示,現行的農信社省聯社管理體制或將很快迎來新一輪改革,而在省聯社改革過程中,也可能會出現一些農商行的合併重組。他說,未來對於省聯社的改革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選定省聯社的具體改革路徑,切勿施行“一刀切”政策。但是,無論採取何種路徑,省聯社改革都要保持與農信機構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堅持市場化、法制化、企業化的改革方向,堅持農信機構服務“三農”、保持農村金融機構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這一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