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堅持人權保障原則、法治原則,將使香港特區居民權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是保障人權的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盡快“落地”,將有助於盡快恢復香港的法治秩序,從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為了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盡快恢復香港法治社會秩序,維護香港長治久安,該法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香港修例風波以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已成為最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韓大元分析道,這次法律明確規定這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目的是實現對犯罪行為的精准打擊,對亂港勢力產生法律威懾力,同時,法律規定越細致,越可以消除人們不必要的擔心。
整體而言,韓大元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展現了中央維護國家安全與堅持“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將填補法制漏洞,築牢國家安全底線,對有關犯罪行為起到震懾、預防及遏製作用,將有助香港社會早日變亂為治,恢復秩序,走上繁榮穩定的發展正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