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網評:守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來源:人民網 作者:徐雋
窨井蓋,隨處可見,直徑一米左右,不特意關注,很難發覺它的存在。然而,就是涉及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小東西,“兩高一部”卻專門出台了指導意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為依法懲治涉窨井蓋相關犯罪,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升辦案質效提出指導意見。
說來也對,窨井蓋雖小,但關係到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幹系重大。近年來窨井“吃人、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僅2017至2019年新聞媒體報道的窨井“吃人、傷人”事件就有70餘件。涉窨井蓋相關犯罪,嚴重侵犯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反映強烈。司法機關加強對涉窨井蓋相關犯罪的打擊,進一步嚴密法網,推動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體現了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政治自覺和擔當。
與窨井“吃人、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相關事件背後涉嫌的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少,司法打擊不夠精准、不夠有力。司法實踐中,對於盜竊、破壞窨井蓋等犯罪,一些案件罪名適用不準確,罪責刑不相適應,處罰過於寬緩。窨井“吃人、傷人”與窨井管理部門疏於、怠於履行監管職責或者履職不當有重要關係,但長期以來相關失職瀆職等行為未被追究。面對這些問題,迫切需要制定相關司法解釋文件,增強司法打擊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