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鼓勵10+3各方相互支持公共衛生人力資源開發和能力建設,包括支持升級傳染病防治的衛生設施,培訓公共衛生人員,為東盟國家學生赴中日韓相關學科的教育培訓機構學習提供獎學金,加強國家衛生系統建設。
七、確保有足夠資金支持防控疫情和保護民眾,探討從現有10+1合作基金和10+3合作基金中劃撥一定額度,包括東盟外部夥伴提供可能額外資金支持,設立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特別基金。
八、加強合作,為在彼此國家生活、工作和學習的10+3各國公民,特別是弱勢群體,提供必要支持和幫助,致力於保護受疫情影響人員的尊嚴、健康、福祉和安全,確保他們得到公平對待和有效救治,必要時為人員流動提供便利。
九、通過多種媒體形式促進有效公共溝通,包括及時通報政府有關政策、公共衛生和安全信息,澄清不實信息和虛假新聞,消除污名化和歧視。
十、重申致力於保持貿易投資市場開放,加強10+3國家合作,發揮10+3大米緊急儲備機製作用,確保糧食安全,保持物流網絡順暢和持續運作,增強地區供應鏈韌性和可持續性,特別是保證食品、商品、藥品和醫療等必要物資供應,確保必要公共衛生應急措施是有針對性、適當、透明和臨時的,不應造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或干擾地區供應鏈,並應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
十一、在優先保障公眾健康,著力抗擊疫情並盡量減少其對經濟社會影響的同時,鼓勵維持區域必要聯通,盡可能為商務旅行等必要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十二、重申共同致力於推動疫後復甦,促進經濟發展,增強金融韌性,恢復增長,互聯互通和旅遊業,維護市場穩定,防止經濟衰退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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