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正在重構我們的就業模式。”餘曉輝說,網絡信息技術、互聯網平台等,向個體提供市場、研發、生產等資源,個體不必進入傳統企業就可以從事經濟活動。相應地,就業形式變得靈活多樣,自主創業、自由職業、兼職就業等新型靈活就業新模式快速興起。
餘曉輝表示,數字經濟推動我國靈活就業實現了四大轉變:一是規模爆發式增長,實現從邊緣補充到重要組成的轉變。“如今隨著網絡購物、共享經濟等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靈活就業人數快速增加,已逐漸成為一股重要的就業力量。”二是範圍快速擴張,實現從少數領域到多樣化領域就業的轉變。靈活就業除了分布在商貿流通領域以外,還廣泛分布在物流、直播等多樣化領域。三是質量不斷提升,實現從低層次就業到高層次就業的轉變。更多擁有高學歷、高人力資本的人參與靈活就業,尤其是在知識分享等領域,靈活就業者的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四是競爭力大幅躍升,實現從被動選擇到主動參與的轉變。如今,依托技術和平台的賦能,靈活就業者可以在更多領域展開競爭,能在專業化領域更好地滿足日益個性化的需求,靈活就業成為就業者的主動選擇。
勞動關係認定、合理工作時長……勞動權益保護成新課題
展望未來,周廣肅表示,隨著第二產業數字化進程加快,未來第二產業的在線崗位將大幅增加,如設備遠程維護、在線繪圖等等。在線崗位日益增多,靈活就業群體快速壯大,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院長楊偉國指出,如何保障這部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包括合理的工資水平、工作時間等,正在成為一個新課題。
“新型靈活就業模式涵蓋‘數字時代的手工場經濟’,即回到了個體生產、家庭生產、本地生產的狀態。”楊偉國說,市場環境、個人選擇、技術便利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可能會繼續推動這個趨勢不斷往前走,所以我們需要研究如何保護這些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李文燦就對自己與平台間的關係充滿困惑。“我們與平台公司簽訂的並非勞動合同,而是合作協議,平台公司並不負責我的五險一金。”
目前,關於在線崗位靈活就業,爭議較多的就是勞動關係認定問題。互聯網平台企業與勞務提供者之間既有簽訂勞動關係的,也有通過外包、勞務派遣等方式形成非標準勞動關係的,但更多的是簽訂合作、承攬等協議來建立民事合作關係。“這就給司法帶來裁判和認定的困難,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楊偉國說。
專家建議,面對愈發複雜多變的就業形態和就業方式,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規,對新型勞動關係做出更加清晰的界定。“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讓社會保障更好地發揮作用。”周廣肅說。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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