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1日電/出行用滴滴叫車、聚餐用美團訂座、購物上淘寶、支付用微信,伴隨信息技術發展,一個個功能強大的互聯網平台深刻改變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總結平台經濟成長過程中的經驗做法,為下一步平台經濟更好發展指出方向、謀劃路徑。
人民日報發表記者杜海濤評論文章表示,平台經濟是以雲、網、端等網絡基礎設施為基礎,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驅動,通過資源共享、產業融合、業態創新等形成的一種新型經濟模式。當前,全球主要互聯網公司均採用平台模式運行,全球最大100家企業中,一半以上都採用平台模式運營。我國人口多、市場大,各地區發展不平衡,具有發展平台經濟的優勢。十幾年來,伴隨阿里巴巴、騰訊、滴滴、美團等平台的崛起,中國平台經濟已走在世界前列。
文章稱,平台經濟是數字化時代技術普惠的結果,它擴大產業範圍、促進業態創新和跨界發展,能夠進一步增加優質商品和服務供給、釋放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比如,消費數量、質量是影響人們生活的重要方面。過去,受流通渠道、商品信息等因素限制,人們的消費領域、視野與當地的供給水平密切相關。現在,電商平台打破了時空限制,人們輕鬆實現了“買全國”“買全球”, 極大拓寬了人們的消費視野,豐富了消費領域,提高了消費品質。去年,我國線上線下融合的新零售消費占比已經達到22%,以互聯網平台為依托的新零售將帶來萬億元乃至十萬億元級的新消費市場。互聯網平台特別是網購平台強大的滲透能力,加快了消費向三、四線城市的下沉速度。此外,在醫療健康、教育培訓、文藝演出等領域,互聯網平台還有利於拉近城鄉距離,縮小區域差距,讓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消費者能在第一時間享受到同樣的產品和服務。
當然,平台交易給消費者帶來了便捷,但也帶來了一些不確定性。網絡虛擬性增加了消費者識別不法分子欺詐行為的難度;網絡超地域性也會使得網絡消費者的權益保護難度增大。隨著平台的壯大,生產、分銷、配送等組織模式發生變化,也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發展規劃、市場規則,建立適應平台經濟發展的監管體制。
文章指出,歸根到底,平台經濟的發展特點與傳統產業有著很大不同,支持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要有針對性的新舉措。要構建一個友好的監管環境和營商環境,激發創新活力,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同時,要提升監管的效能和前瞻性。
從全球看,中國平台經濟之所以能夠走在前列,與政策的引導和支持密不可分。這次國辦印發《意見》,提出了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優化完善市場准入條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期待相關部門繼續保持包容審慎的態度,推動平台更好實現創新發展,增加優質供給、添彩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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