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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案出庭 管中閔:蔡英文總統任公職也寫社論
http://www.crntt.hk   2019-08-19 18:43:30
管中閔。(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19日電/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遭彈劾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日第二度公開審理。根據台媒報道,管中閔這次在庭上引用媒體人陳朝平的文章:“上自當今‘總統’,下自‘部會’首長,這些人當年無論在教職、公職,都曾被邀稿撰寫社論。”所以他哪有什麼兼職的問題。他也再次強調,“監察院”的彈劾違法濫權,根本就是政治迫害。

  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涉違法兼職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辯論終結,訂9月2日宣判。

  根據“監察院”彈劾的資料,認為管中閔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期間,多次在壹週刊上發表有償的社論文章,每年獲取約65萬元稿費。“監察院”認定他違法兼職,所以在今年1月15日通過彈劾,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也決定本案將公開審理,7月初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本次為審理庭。

  管中閔案是公懲會首次主動公開審理的案件,今天開庭由管中閔律師團與“監察院”代表就6項法律爭點進行辯論攻防,包括“銓敘部”對於公務員兼差的行政規則有何拘束力,有無違反“憲法”保障的公務員言論自由等,以釐清管中閔是否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等規定。

  管中閔說,他只是口頭被邀稿,雙方並沒有簽約,沒有兼職可言,被邀稿的人並非他一人,他可以決定是否撰稿,對方收稿也自行決定是否刊出,“監察院”至今提不出哪些社論是他寫的,“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監察院”卻是“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他於罪。

  管中閔在庭外接受媒體聯訪時則表示,過去外界從來沒有人認為受媒體邀請投稿是“職”,竟然不是“職”,怎麼會有“兼職”可言,所以他沒有違法。

  管中閔說,“監察院”隱匿對他有利的證詞來“入罪”,“監察院”憑什麼查他20年的個人所得資料,又憑什麼洩密給媒體,“監察院”的行為就是政治迫害,彈劾根本不該成立,他只是一個讀書人,在政治迫害下,沒有還手之力,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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