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黨委網信辦原副主任黃振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振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振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喪失黨性、不知敬畏、執法犯法,為涉黑人員提供保護和幫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振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