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近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布,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推出了11條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消息甫出,不僅廣受業內激賞,也成為公共輿論場中的一大熱點。
法治周末發表特約評論員王石川文章表示, “金融11條”的確不同凡響,可圈可點。從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到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再到“外資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提前至2020年……每一條都有含金量,都釋放積極信號,也都標注中國金融業開放而自信的鏗鏘步伐。
眾所周知,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因如此,一個國家的金融業擴大開放,不是小事,也絕非易事,稍有不慎,不僅影響一個國家的金融安全,還會殃及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我們既需要利用好金融這個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也需要全面推動金融領域的改革開放,加快完善種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市場體系。而這次“金融11條”的出台,就是金融開放的生動詮釋。
文章分析,以“外資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提前至2020年為例,表面看,將原來規定2021年取消外資壽險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只是一年之差,但實際上傳遞的信息是,中國金融開放不僅堅定履行承諾,更願意主動積極踐諾。此舉的積極意義是,為更多優質外資保險機構進入中國市場開辟通道,掃清路障,依托於龐大的中國市場,相關外資保險機構將如魚得水,在“攻城略地”中賺得盆滿鉢溢。
更應該看到,外資企業的融入具有衝擊力,它們先進的經營理念、成熟的管理體系和在市場中閃轉騰挪的本領都不容小覷。一方面,它們進入中國市場,會給中國金融業帶來壓力,比如,外資保險機構的魅力和吸引力將使國內的一些保險企業受到影響,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外資保險企業投保。而另一方面,它們的經驗也為國內企業所借鑒,有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更重要的是,更加多元化的壽險產品投入市場,當保險市場更有活力,受益的是普通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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