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0日電/對標國際一流水平,我國營商環境仍有一定差距,一些長期困擾市場主體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仍然突出。最優營商環境的打造,需要基層幹部擔當作為,通過制度創新,建立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容錯機制,讓“有為政府”更好發揮作用,必將有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在多項政策中,一條關於“盡職免責”的表述引起廣泛關注。
徵求意見稿提出,“國家鼓勵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依法探索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過程中,工作出現偏差失誤、未實現預期目標,但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和實施程序符合規定,且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損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免予追究責任”。對於天天與企業打交道、常常面臨政策法規不明朗的基層單位來說,這一政策無疑破除了束縛他們積極創新、主動服務的窠臼。
近年來,中央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營商環境國際評價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排名上升到第46位。不過,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對標國際一流水平,我國營商環境仍有一定差距,一些長期困擾市場主體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仍然突出。企業反映比較集中的一點,就是國家政策很好,但有時落地不太理想,很多政策到了基層就減弱、變形了。
更重要的是,國家層面制定的政策再給力,大多針對的是一些普遍性問題,可企業在實際運營中面臨的問題千差萬別,很多時候需要靈活變通、更契合實際的處理方式。如果辦事人員怕擔責任,往往會不敢辦、拖著辦。這造成了企業經常抱怨的“現在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還是不好辦”。
如今,國家考慮用法律法規形式鼓勵相關部門和基層幹部在打造營商環境過程中大膽創新,並對改革中的失誤依法免責,必將有力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千萬基層幹部的思想一旦解放,將迸發出巨大的力量。此前,上海推行的“店小二”式服務、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北京的“一次不用跑、5天全辦好”,都是相關地區解放思想、自發推動的改革。
當然,僅靠一條“免責”不足以解決全部問題,要讓企業和辦事人員都放下包袱,還要靠法治化、規範化、信息化。法治化,可以把各地區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形成的成熟經驗通過立法予以系統固化,使改革有法可依,便於複制推廣。規範化,可以把行政服務事項標準化,為市場主體提供規範、透明、高效的政務服務,並保證決策、實施流程合規,減少失誤風險。信息化尤為重要,因為很多時候企業面臨的問題都是需要這個證明、那個證明,在等待和跑腿中消耗了大量時間,“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勢在必行。
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建設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總樞紐,以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為基礎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同時構建全國統一、多級互聯的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統一明確信息共享的種類、標準、範圍、流程,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數據信息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一網通辦”,辦事人員就會很清楚地知道應該有哪些辦事流程、需要什麼信息,無需辦事群眾自己琢磨;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查詢、核驗市場主體信息,對平台已經采集的信息,申請人不需要重複提交,可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目前,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在開辦企業、投資項目審批、跨境貿易、企業變更和注銷、納稅以及公用事業服務、融資服務、人才服務方面,還有大量細致的工作要做。最優營商環境的打造,需要基層幹部擔當作為,通過制度創新,建立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容錯機制,讓“有為政府”更好發揮作用,必將有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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