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現實中,小微企業較普遍存在“缺資金、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缺擔保”等短板。解決相關問題,需要對症下藥。在“首貸”上,突破傳統授信模式,注重信息和數據共享,破解信息不對稱。在“續貸”上,突破傳統信貸運作機制,推行“無還本續貸”業務,為“續貸”開辟綠色通道。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農業銀行浙江分行高級經濟師呂志強文章稱,宏觀調控適時適度、定向降准、“三個不低於”、專項考核激勵、提高不良容忍度以及盡職免責……近來,一系列政策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帶來了利好。不過,仍有一些小微企業感覺貸款難。
現實中,小微企業較普遍存在“缺資金、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缺擔保”等短板。據有關部門統計,小微企業第一次獲得貸款平均時間在成立4年零4個月後,這意味著小微企業須熬過前幾年創業期之後才可能獲得銀行的“首貸”支持,有不少小微企業扛不到“首貸”就倒下了。
小微企業在獲得“首貸”後,“續貸”的可得率雖然上升,但死於“續貸”的小微企業也並非個例。因為金融機構傳統信貸業務模式是“先還後貸”,即小微企業須先還清到期貸款後才能申請“續貸”。但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小微企業經營收入回款期與貸款償還期常常不相匹配。小微企業缺少還貸周轉資金,迫不得已就從民間借貸,甚至借高利貸。且不說這樣會加重企業負擔,遇到金融機構延貸、壓貸甚至斷貸,很容易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小微企業便難逃厄運。
文章指出,解決相關問題,需要對症下藥。那麼,負責直接投放貸款的金融基層機構如何在“首貸”和“續貸”上多出實招呢?
在“首貸”上,突破傳統授信模式,注重信息和數據共享,破解信息不對稱。申請“首貸”的小微企業多為初創期,經營時間短,缺乏持續穩定的現金流等數據,風險評估難度大。這就要求信貸人員重調查、懂行業,通過實地走訪、互聯網、第三方機構等渠道,多方面了解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品德資信狀況、企業經營情況、產品競爭力、科技研發實力、企業知識產權、貨款回籠情況等信息。金融機構還應密切與政府部門合作,多挖掘諸如支付類數據、政務類數據、商務類數據等為企業增信。通過工商、環保、社保、水電、稅務、公安司法、央行征信等大數據的匹配共享,獲取小微企業的相關信息,破解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還應創新抵質押物,嘗試專利權、股權質押,擺脫對傳統抵押物的依賴,準確評估“首貸”風險。此外,還應制定年度小微企業“首貸”計劃,在小微企業考核激勵辦法中加大對“首貸”的考核權重,並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免除信貸人員的後顧之憂,形成“敢貸、願貸、能貸”的支持氛圍。
在“續貸”上,突破傳統信貸運作機制,推行“無還本續貸”業務,為“續貸”開辟綠色通道。金融機構應探索改變傳統還款方式,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小微企業,在貸款到期前辦理手續直接“續貸”,不再需要小微企業自己籌措資金用以轉貸,既節約融資成本,又能有效緩解“續貸”難。當然,“無還本續貸”只適合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持續發展前景的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當因地制宜制定“無還本續貸”的實施細則及監管辦法。實施期間,信貸人員要更加審慎地進行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強化數據監測和全程風險監控,既要防範“無還本續貸”掩蓋風險,又要防範權力尋租導致道德風險、信用風險的發生。
宏觀金融政策再好,唯有落地才可能生根開花結果。金融基層機構必須堅持務實工作作風,扎實做好小微企業的“首貸”和“續貸”,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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