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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加強央企金融業務監管的意義與建議
http://www.crntt.hk   2019-02-27 08:42:20
  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中央企業是國有經濟的重要力量,肩負著國民經濟的命脈,主要分布於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既要承擔好社會責任,同時也要保持良好經濟效益和商業可持續發展。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甄新偉文章表示,21世紀初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中國中央企業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邁入高質量轉型發展階段。2018年,中國企業在世界500強上榜數量為120家,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就達48家。近些年,央企發展呈現一個明顯特征,金融業務發展較快,金融資產規模較大,在央企經營管理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本文分析加強央企金融資產監管的必要性,並對未來央企金融業務監管提出初步建議。

  央企金融業務呈現三大特征

  文章介紹,中國央企經營績效保持良好。截至2018年末,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共有96家,在2018年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9.1萬億元,同比增長10.1%;實現利潤總額1.7萬億元,創歷史最好水平,同比增長16.7%。

  中國央企金融業務發展很快,央企金融資產規模增長也較快,除了全國性金融機構持有的金融資產外,國資委監管央企持有的金融資產已成為國有金融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央企金融業務可簡單概括為以下三個特征:

  一是參與面廣。央企涉足金融業務數量較多,96家央企有超過70家央企或其成員單位直接或間接控股金融企業,占比超七成之多。

  二是金融牌照多。央企涉足金融業務類型多,有銀行、保險、基金、證券、信托、租賃等金融機構,某些個別央企已經實現了金融資質全牌照。

  三是利潤率高。央企金融業務產生的利潤,對集團整體利潤貢獻越來越高,是一個明顯趨勢。據悉,某家央企的金融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重達10%,而金融業務利潤貢獻度對總利潤貢獻度則達到20%,處於較高水平。

  央企開展金融業務的意義

  文章認為,央企涉足金融業務既有內在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有外部金融環境變化的助推動力,應站在客觀公正立場看待央企金融業務發展較快、資產增長較快等現象。央企參股或者控股銀行、證券、基金、保險和信托等金融機構,積極打造金融板塊,開展金融業務,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一是滿足央企產融結合的客觀需要。央企通過適度發展金融相關業務,特別是以滿足自身主業發展所需要為目的的金融業務,更加促進央企主業與金融發揮協同效應,提高央企綜合經營績效。

  二是滿足保持央企業績穩定的內在需要。近些年中國積極實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助推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央企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時面臨較大業績增長挑戰,適度發展金融業務所產生的收益,可以幫助央企緩解轉型期間的利潤壓力,保障企業穩增長。

  三是提升央企綜合競爭力的實際需要。發展金融板塊,積極配合支持央企主業發展,有助於提升央企主業的國際競爭力,特別是創建世界一流企業的國有企業改革進程中,優質的金融板塊也會成為央企的重要國際競爭力,成為開拓國際市場的重器。

  加強央企金融業務監管的必要性

  文章認為,央企做大做優做強離不開外部金融機構的有力支持,同樣也需要內部高效專業金融服務輔助。央企金融業務有外部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特殊價值和作用。但開展金融業務又是一把“雙刃劍”,做不好反而會拖累央企主業發展,隨著央企普遍開展金融業務,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監管,規避以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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