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2018年3月,北京市消協發布的手機應用軟件(App)個人信息安全調查報告顯示,近九成受訪者認為手機App存在過度采集個人信息的問題,近八成受訪者認為手機App上的個人信息不安全;2018年8月,中消協發布《App個人信息洩露情況調查報告》稱,手機App需要獲取的權限種類繁多,最突出的是獲取位置信息和訪問聯繫人權限,一些App還出現了在自身功能使用非必要的情況下獲取用戶隱私權限的問題,增加了個人信息洩露的風險。
手機APP的廣泛普及,為越來越多的手機用戶提供了豐富、個性化的使用體驗。然而,在極大的便捷了人們日常生活的同時,各種關於手機APP“侵權”“洩漏隱私”“大數據殺熟”的投訴和曝光報道也水漲船高、紛至沓來。例如去年曝出的某知名第三方消費點評網站,在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共享”使用者實時信息事件、打開某手機軟件則導致手機攝像頭自動升降事件等,都是手機APP侵犯用戶隱私的典型實例;除此之外,類別繁多的“自動勾選協議”“用戶登錄即同意授權”“濫採用戶個人信息”等“霸王條款”,更是手機APP在用戶“被同意”的情況下“越界索權”的“套路操作”。
然而,無一例外的是,這些手機APP平台的侵權行為,都是在用戶“投訴質疑”或者“媒體曝光”造成關注後,才著手“致歉”“反思”“整改”。那麼,手機APP開發商的“幡然醒悟”緣何總是在“事後”才得以體現?這無孔不入的、從四面八方“偷襲”而來的手機APP“越界索權”的觸角,到底要以何種方式連根拔起,徹底切斷?用戶的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又要等到何時才能成為手機APP商家開發、運營軟件之時“視若珍寶”、放在首位的考量條件呢?
眾所周知,根據2016年頒布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APP運營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然而“政策在前”依舊防不住“對策在後”,在互聯網搶占市場份額、競爭日趨白熱化的當下,企業的核心目標便是創造利益最大化,對於商家而言,“了解、細化其商品受眾群體,不斷擴大其市場占有率”是企業得以在競爭中維繫生存的“不二法門”,因此,各大網站才會相繼推出各類“用戶體驗”以及項目繁多的衍生功能。而此時,受眾用戶的“個人信息”與企業自身的利益相比,經營者心中的天秤更傾向於誰,便不言而喻了。除此之外,網民個人信息缺少專項法律保護、打擊侵犯隱私行為的懲處力度仍處於弱勢等原因,也是造成網絡個人隱私受到不同程度侵犯的社會因素之一。
如此一來,唯有互聯網商家擯棄“唯利益論”的認知、將保護用戶隱私安全的社會主體責任擺在首位,國家層面盡快出台針對互聯網用戶隱私分級分類的保護體系,加大力度懲治侵權行為、全社會線上線下共建共立、相互作用,才是為網民個人隱私織就一張堅固“防護網”的有效遵循,更是從源頭上滌蕩手機APP“越界索權”細微觸角的那把“燎原之火”。
來源:紅網 作者:安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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