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去年曾向研資局查詢會否公開研究失當的調查報告和結果,當時局方以保密為由拒絕,惟至近日終首度披露已證實個案內容。研資局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解釋,局方認為有需要加強處理這類個案時對公眾的問責性和透明度,遂在不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下,上載已證實個案要旨。
研資局發言人指,由於涉嫌研究行為不當個案的調查涉及個人私隱,局方仍會按照其他資助大學的做法,以保密形式處理相關個案及其調查報告。惟考慮處理這類個案時對公眾的問責性和透明度,局方遂於網頁上載了處理個案的指引及程序、個案統計數字,以及在不披露當事人個人資料下已證實不當個案的要旨與裁決,希望藉此提醒研究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操守標準及申報要求,減少將來行為不當個案。
正進行檢討優化申報機制
被問到已公佈個案中大部分涉及「沒有披露與其提名的評審員的關係」,發言人強調,學者申請研究經費有既定申報機制,所有成員必須嚴格遵守。而外部評審員在評審每份建議書前亦必須申報利益,闡述與申請人及其所屬院校的關係,不少同類不當個案便是由外部評審員根據機制主動向研資局申報而被發現。
發言人續指,由於研資局資料庫已有相當數量的外部評審員,局方決定由2017/18年度起,不再接納由申請人提名評審員。同時,局方正進行第二階段檢討工作,並會因應檢討結果採取適當措施,優化現時申報利益機制。
另一方面,研資局的統計數字顯示,2014/15年度共有14宗證實行為不當個案,惟並未提供該年度個案要旨。
發言人透露當中兩宗為學術剽竊,涉及研究員在遞交的研究建議書中抄襲他人的學術文章,或在研究建議書內引用他人的資料而未有申報資料來源。
(来源:文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