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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鄭文燦法律攻防重點在收賄既遂未遂
http://www.crntt.hk   2024-07-09 01:15:01
新黨發言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中評社 盧誠輝攝)
  中評社桃園7月9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6日遭桃園地院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8日高院作出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9日上午10點將重開羈押庭。新黨發言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接受中評社訪問認為,重開羈押庭的重點會放在鄭是否有逃亡、串證和滅證的方向去攻防,但不管最後鄭是否被羈押,未來法律攻防重點在收賄到底是“既遂”或“未遂”?因為這攸關鄭是否會被抓去關。

  陳麗玲,台灣大學政治系高階公共行政碩士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候選人,23歲就考取律師執照,現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新黨發言人、桃園市政顧問。曾任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長、農業局長、觀光行銷局長、中華兩岸經貿文化交流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

  陳麗玲表示,高院發回地院更裁後,重開羈押庭的重點會放在鄭是否有逃亡、串證和滅證的方向去攻防,若桃園地院最後仍未裁定羈押,檢方可以再提出抗告,且沒有次數限制,之前她遇過一個“國安法”的案件,也是抗告三次才羈押獲准,所以鄭文燦還是有可能會被羈押。

  她指出,桃園地院當初4度以“卷證內容完備,無必要搜索”為由,駁回檢察官聲請搜索票是有點說不過去,因為和該案相關的關係人已有4人被收押,這樣更顯示鄭文燦犯罪情節重大,所以核發搜索票的機率應該會比較高,總不可能“收錢的沒事,給錢的有事”吧?而且行賄罪比較輕,收賄罪比較重,所以外界難免觀感不好。

  對於桃園地院先前裁定交保的羈押庭承審鄧姓女法官父親是鄭文燦舊部屬爭議,陳麗玲說,根據現行法律並沒有要求法官要因此迴避的規定,且當天是因鄧姓女法官剛好值班,所以也不可能是故意安排的,現在高院發回地院更裁,就會換別的值班法官來開羈押庭,到時就一定不會再由鄧姓女法官來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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