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投資者,筆者建議,再放寬投資移民全額3000萬買豪宅作為符合投資金額的要求。
現時,經優化後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容許申請者投資住宅物業,該物業成交價須為5000萬元或以上,投資於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上限為1000萬元。優化後1個月,逾5000萬元一手豪宅成交量共錄74宗,較發表前大升逾六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優化的成效。筆者相信,隨著特區政府進一步優化各項人才計劃,預期未來將有更多高才專才湧入香港,有助帶動豪宅表現,如果能進一步調整細節,信相可進一步提升本港豪宅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從而再推動大市交投,助樓市更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