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所有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法官無論是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還是其他性質的案件,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團隊”濫用機制 誤導聯合國
發言人又指出,香港國安法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時,必須堅持法治原則,亦訂明無罪推定及一事不再審原則、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特區的執法、檢控及司法機關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均會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公正、及時辦理有關案件。每宗案件由提出檢控直至審訊完成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而定。控辯雙方會跟從法庭給予的指示,確保及時審理有關案件。
發言人反對聯合國的相關工作組基於一系列虛假和誤導的指控,對香港特區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和結論,並促請該工作組應公正、客觀履職,尊重香港特區的獨立司法權,防止有人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正在香港特區進行的司法程序,違背建基於國家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的《聯合國憲章》的精神。
發言人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勢力或人士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和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並強烈譴責有關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