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導,特區政府昨日對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外部勢力就黎智英在懲教院所所受待遇的無理抹黑。
事實上,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現行機制,包括透過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一直以來,香港特區律政司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強烈反對破壞香港法治行為
發言人指出,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