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問題的解決方向是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台灣問題既可以通過和平方式解決,也可以運用非和平方式解決。兩岸應盡可能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結束政治對立,這是一個充滿博弈的歷史過程,但存在現實可能性。
台海兩岸實現和平統一大體經過三個主要階段:平衡對峙、不平衡對峙、不平衡非對峙,其呈現出的特點依次是:爭統一、爭統“獨”、談統一。
第一階段是平衡對峙。背景是在國際勢力的干預下兩岸勢均力敵,形成兩岸力量平衡下的對峙。雙方的目標都是爭取國家統一,都在爭奪以非和平或和平方式的統一主導權。該階段始於國民黨敗退台灣的1949年,截止到台灣當局首次公開提出“特殊兩國論”的1999年。這50年間,台灣當局雖然有從“反攻大陸”到“和平演變”的政策轉變,但總體政策還是要爭取國家統一的。這一時期台灣島內的民意,傾向國家統一的占主流。台灣民意中支持“維持現狀但趨統”的比例,一直高於支持“維持現狀但趨獨”的比例,不過後期差距迅速收窄,到1999年已經逼近相等。總之,本階段總體呈現出的特點是爭統一。
第二階段是不平衡對峙。背景是隨著大陸綜合實力持續迅速增長,兩岸原有的平衡對峙轉為不平衡對峙,但大陸還不完全具備統一台灣的充分條件,因此兩岸尚未統一。該階段兩岸雙方的目標開始發生改變:大陸繼續爭取國家統一,台灣在無力主導國家統一的情形下開始爭取“獨立”。1999年後台灣當局開始公開放棄國家統一目標。依次表現為:李登輝的“特殊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馬英九的“不統不獨論”、蔡英文的“維持現狀論”、賴清德的“互不隸屬論”,雖然這幾屆台灣當局對以一中原則為核心意涵的“九二共識”認知態度並不一致,但每屆台灣當局都不再將國家統一作為其任內施政目標。此時台灣島內的民意調查中傾向“獨”的比重大增。1999年後,經過幾年徘徊,支持“維持現狀但趨獨”的比例迅速超過支持“維持現狀但趨統”的比例,且差距越拉越大。因此本階段呈現出的特點是兩岸雙方爭統“獨”。
第三階段是不平衡非對峙。背景是大陸無論硬實力還是軟實力都對台灣取得壓倒性優勢,且具備足夠多的籌碼迫使國際勢力不敢冒險對台灣問題進行武力干涉,兩岸對峙被打破,進入非對峙局面。台灣朝野屆時都將看清中國實現國家統一是歷史的必然,因此兩岸形成協商談判的非對抗形勢。這一時期台灣島內的民意,傾向統一的比率會重新超越主張“獨立”的人數比重。台灣當局在島內民意的壓力下被動與大陸展開統一談判,衹為爭取國家統一後能夠獲得較為有利的條件。因此本階段呈現出的特點是談統一。目前兩岸形勢發展尚未進入第三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