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寫政策 操弄規則
長期以來,西方國家把持國際經貿規則制定權,然而隨著發展中國家的不斷發展,現有規則逐漸難以保障西方利益,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試圖通過各種方式改寫遊戲規則,擠壓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空間和機會。
在知識產權領域,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大力推動《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談判,施壓發展中國家接受發達國家嚴苛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美國2023年1月頒布《2022年保護美國知識產權法》,擴大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和手段,並增強可供選擇的單邊制裁措施。通過這些舉措,美西方試圖長期維持其技術領先地位,阻止先進技術流向發展中國家,阻塞發展中國家產業升級的通道。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已故教授約翰·巴頓生前對媒體表示,通過知識產權規則杜絕發展中國家的模仿戰略,“將徹底窄化它們實現經濟起飛的選擇”。
在產業政策方面,美國為壟斷關鍵產業和核心技術的主導權,出台大規模排他性、歧視性產業政策,破壞原有的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通脹削減法案》《芯片與科學法案》等法案的推出,都是為了確保美國在高科技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在全球治理層面,美西方利用自身經濟優勢操控相關國際組織和專業機構,維護對自身有利的國際經濟秩序。例如,鎳資源大國印度尼西亞為促進國內鎳產業發展,從2020年開始實施鎳礦石出口禁令。歐盟就此向世貿組織起訴印尼並於2022年在專家組審理中獲勝,印尼政府批評歐盟利用世貿組織規則阻礙印尼發展並提起上訴。然而因上訴機構停擺,印尼的上訴至今仍處於“凍結”狀態。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之所以停擺,也是因為美國在世貿組織濫用“一票否決權”,令上訴機構新法官遴選程序提案屢屢無法通過。有分析指出,美國認為世貿組織規則不再對其有利,為避免爭端解決機製作出於己不利的裁決,寧可使其癱瘓。這充分體現美國對國際規則“合則用、不合則棄”的自私本性。美西方諸如此類架空國際規則的做法,令發展中國家在現有國際規則下也難以維護自身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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