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誣告強震懾,讓惡意舉報者付出代價
“你隨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行為已擾亂了王某濤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機關現對你的行為予以告誡。”近日,武陟縣圪壋店派出所向進行不實舉報的李某草送達違法風險告誡書,對其誣告陷害行為進行告誡。
此前,該縣紀委監委收到實名舉報,反映該鎮政府幹部王某濤利用職務便利在群眾建房過程中收取“好處費”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派出核查組深入調查。
核查組實地查看舉報地塊,走訪相關當事人,並調閱資料,發現舉報內容並不屬實。原來,舉報人李某草多年不交土地承包費,搶占集體土地違規蓋房,因王某濤多次予以制止,便心生不滿,編造事實誣告。
不能縱容一個違紀違法者,也不能讓一個清白幹部被冤枉誣告。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以對黨員幹部高度負責的態度,與公安、檢察機關聯手形成共治合力,從嚴把好檢舉控告的辦理關、查證關,準確認定誣告陷害行為,及時運用黨紀國法對誣告者嚴肅懲戒。
為拓寬問題線索來源,省紀委監委、省公安廳、省檢察院聯合公布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舉報電話、網站和來信地址,鼓勵廣大黨員幹部群眾提供問題線索。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2021年以來收到的檢舉控告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問題線索全面梳理,重點分析已查否問題線索、重復或異常檢舉控告,綜合研判檢舉控告人動機、目的和反映問題內容、方式等情形,認真篩查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全省共起底研判線索45917件,發現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572件。
暢通線索內部移送“快速路”,提升線索核查質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經核查認定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檢舉控告事項不屬實,檢舉控告人的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規定的誣告陷害行為的,在發現後15個工作日內移送同級公安機關;各級公安機關對此類問題線索調查後,認定誣告陷害行為屬實且誣告陷害人是中共黨員或者公職人員的,在得出結論性意見後15個工作日內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
“我們加強甄別,正確區分正常檢舉控告、錯告以及誣告陷害等行為的界限,注意發現異常檢舉控告行為,切實做到審慎從嚴、不枉不縱,既打擊誣告陷害行為,又保護幹部群眾正當行使監督權。”河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對經核查屬錯告的,及時向實名舉報人說明情況、消除誤解;對罔顧事實繼續舉報的進行批評教育;對經調查已有明確結論仍繼續檢舉控告、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誣告陷害處理。截至目前,全省共處理誣告人26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