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協作聚合力,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檢舉控告是幹部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的重要渠道,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全面客觀真實開展,不容別有用心之人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
河南省紀委監委分析近年來查處的誣告陷害案件發現,惡意誣告可謂五花八門:有的利用誣告手段打擊報復,惡意中傷黨員幹部;有的為實現不正當目的,通過誣告向相關單位施壓要挾……“這些行為嚴重擾亂正常的信訪舉報秩序、耗費大量行政資源,也影響了其他幹部群眾正常檢舉控告權的行使。”河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對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檢舉控告權的幹部群眾,紀檢監察機關旗幟鮮明地予以支持和保護;對於故意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的惡意舉報者,必須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嚴懲。
激濁揚清,祛邪扶正。河南省紀委監委堅持從政治和全局高度認識和把握懲治誣告陷害行為的重要意義,在年初召開的十一屆省紀委四次全會上作出部署,堅決向誣告者亮劍,大力營造“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者撐腰”的良好氛圍。
今年3月,該省紀委監委聯合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從今年3月至年底集中開展專項行動,明確了專項行動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專項行動緊盯嚴重干擾幹部選拔任用、巡視巡察、審查調查、執法司法等5類行為,嚴肅查處採取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等方式反映問題,意圖使黨員幹部或者公職人員受到不良政治影響、名譽損失或者責任追究的誣告陷害行為。
專項行動中,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既分工負責又密切協作,加強統籌謀劃,每月會商工作進展,研究解決線索研判、案件查辦、定性處理中遇到的疑難複雜問題,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協同協調,構建各單位密切配合、各環節緊密銜接、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堅持鮮明的問題導向,存在哪些方面問題,就突出重點採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7月17日,河南全省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工作調度會召開,省紀委監委、省公安廳、省檢察院有關負責同志對本系統開展懲治誣告陷害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針對基層以往開展查處誣告陷害工作較少,對定性和處理把握不准,工作中有顧慮的情況,該省紀委監委認真梳理懲治誣告陷害行為有關工作遵循、重要文件、紀法規定、工作研討、典型案例等資料,匯編《工作手册》,供各地參考使用。
鄭州市鄭東新區如意湖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孫某某等人匿名誣告鄭州市委巡察組幹部王某某案,李某某誣告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民警張某某案,閆某某誣告修武縣郇封鎮派出所所長楊某某案……近日,河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7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通報典型案例,既是警示教育,也是案例教學。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選取查證屬實的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既教會正確舉報的方法,引導廣大幹部群眾正確行使監督權,也告知誣告陷害的後果,提高對違紀違法成本的認識,弘揚新風正氣、樹立鮮明導向,推動抵制誣告陷害行為成為社會共識和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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