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兼治、系統施治,著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行賄不查,受賄不止。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幹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強化受賄行賄一起查,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這些部署彰顯了對行賄行為零容忍的決心,為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指明了方向。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行賄行為查處力度,緊盯向多人行賄、多次行賄、巨額行賄等重點問題,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該處理的堅決作出處理,嚴肅查處那些老是拉幹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賄人,通報典型案例,以正視聽、以儆效尤。
“半年報”數據顯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行賄人員1.2萬人,移送檢察機關1941人,向全社會持續釋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強烈信號。
行賄人往往將行賄作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手段,不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污染行業風氣,而且嚴重腐蝕幹部隊伍。黨的二十大以來,從《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劃(2023—2027年)》要求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到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進一步修改完善行賄犯罪規定,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再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有關單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明確查處行賄行為的五個重點。一系列組合拳旨在提高行賄違法成本、釋放震懾效應,讓“圍獵者”寸步難行,讓潛在的行賄人“望而卻步”。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半年報”一系列數據,進一步印證了黨中央對反腐敗鬥爭依然嚴峻複雜的形勢判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保持戰略定力,鍥而不舍、持續發力,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理念正風肅紀反腐,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