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球範圍看,在新能源發電滲透率提高的同時,棄電率呈上升態勢,成為客觀規律。歐美國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新能源棄電,2020年風電棄電率普遍處於3%至11%區間。有關研究認為,新能源發電滲透率臨界點大致在30%至40%區間,臨界值之內棄電率普遍不高,超過臨界值棄電率將顯著提升。
事實上,新能源利用率並不是越高越好。在一定發展階段和數值之上,新能源利用率的每一步提高,都要付出巨大的消納成本,社會用能成本也會因此提升,新能源發展規模也將受限。國際上已有學者提出新能源“經濟棄電”概念,即避免尖峰時刻消納新能源產生的超額成本。
在新能源高滲透率情景下,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是經濟且必要的。早在2021年3月,國新辦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情況發布會上,時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在回應如何保障新能源消納問題時,就提到“要科學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這一舉措。
2022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正式提出,到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專家建議,新能源合理利用率與新能源電量滲透率相關,要在明確全國整體利用率目標的基礎上,根據各省資源禀賦和發展實際,以提升新能源發電量占比為導向,差異化設置各省利用率目標,不搞“齊步走”。同時,定期滾動測算發布各省預期利用率,科學引導新能源發電企業投資,避免資源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