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認為,香港是多元社會,信息交流相當公開及暢通,只要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所有訊息都可以自由流通。
香港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按照實際情況的需要新增一些罪行,是有前瞻性的應有之義,將為維護香港的良政善治、長治久安提供重要支撐。
他認為,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兼容互補,可共同築牢國家安全的城墻,堵塞法律漏洞。尤其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部分普通法的罪行轉為成文法,並訂立域外效力,這將讓反中亂港分子無立足之地,對香港百利而無一害。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非為了降低入罪門檻,控方仍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犯罪行為,並有犯罪意圖,法庭才可判被告有罪,市民無須擔心“不小心”之下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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