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按照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法精神,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科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積極推進科普法、政府採購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等法律法規修訂。覆蓋全面、層次分明的科技法律法規體系日趨完善。
與此同時,我國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
報告指出,我國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優勢資源助力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實現新突破。中國科學院等國家科研機構、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中國電科等科技領軍企業成為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的中堅力量;按照市場機制聯合組建的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成為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的重要組織方式。
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環節。報告顯示,我國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首批試點即將完成,40家試點單位探索按比例賦權、“先確權後轉化”“先使用後付費”等成果轉化新模式。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高效帶動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向科技成果轉化階段聚集。
報告指出,我國以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為著力點,深化“三評”改革、開展“減負”行動、擴大科研自主權、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治理,實行科研項目“揭榜掛帥”“賽馬制”、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等新型管理方式,科技創新的制度環境更加完善,法治氛圍更加濃厚。
更好以法治手段促進科技創新
報告指出,科學技術進步法支撐保障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同時,在實施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在創新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具體包括:對科技創新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協同創新整體效能有待提高,基礎研究源頭供給能力短板明顯,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仍需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存在堵點,科技投入與人才保障機制有待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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