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
專家指出,中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一些方面還有待完善,如相關法制建設、管理機制建設、分配使用和績效管理、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改革等。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呂冰洋分析,現行制度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僅在中央政府與省級政府間進行劃分,中央財政先將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到省級財政,省級財政再向地縣級財政撥付。省級政府實際上充當了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配置的樞紐角色,這有可能影響資金配置效率。
轉移支付可以有效縮小各省份間的財力差距,但省以下各級行政單位內部同樣存在財政不平衡問題。即使是經濟發達的廣東、江蘇、浙江等東部沿海省份,各城市之間、省會城市與其他城市之間、計劃單列市與普通地級市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等方面仍有不小的差距,區域財力均衡問題不容小覷。
那麼,既然央地之間可通過轉移支付改善財力均衡問題,省以下財政是否同樣可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範子英認為,應在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礎之上,進一步明晰省和市、市和縣的事權劃分;收入和支出劃分之後,“省內轉移支付”是必然出現的現象。
例如,四川省內一些市縣財政較為困難,對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依賴程度較高。不久前,四川省出台省級財政財力性轉移支付辦法,對不同地區進行分類測算、分層保障,以適應該省人多地廣、發展不均、市縣財政狀況差異大的實際情況,推動完善省級財政財力性轉移支付制度機制。
從全國視角看,解決省以下財政不平衡問題、避免省內個別城市“一家獨大”等現象,還需要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改革。
《報告》明確,將督促指導省級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劃分,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
一方面,推動省級結合財力可能加大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省內財力均衡。另一方面,根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支出責任分擔比例、常住人口規模等,結合政策需要和財力可能等,足額安排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確保共同財政事權履行到位。此外,還要規範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根據政策目標合理安排省以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防止轉移支付資金成為“唐僧肉”,還要加強轉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績效管理。為此,財政部將優化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完善支出成本差異、財政困難程度評價方法等工具,探索建立區域間均衡度評估機制及指標體系,合理確定支出標準和支出責任分擔比例。在改進績效管理方面,要健全轉移支付績效指標體系,加大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力度,確保將資金用在“刀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