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通知》提出,對納稅人因各種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內及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份、9月份由納稅人通過變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方式補充享受;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收集編發研發項目鑒定案例,幫助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充分準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紅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提供必要財力支持,是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和動能的有力舉措,體現了稅收政策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優服務,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營商環境是重要一環。《通知》提出的“進一步強化政策落實”“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進一步改進訴求響應”“進一步深化跨境服務”“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等五方面措施,雖各有側重,但都屬於進一步優化服務納稅人的系列舉措,是惠企暖企的貼心實策。特別是堅持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費”,進一步嚴格落實“首違不罰”制度以及確保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等,既拓展了稅收的職能作用,也彰顯了有溫度的稅收執法給民營企業送上“安心丸”,有助於持續改善民營經濟營商環境。
民營經濟韌性強、活力足、潛力大。始終積極回應經營主體關切,持續不折不扣地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隨著一系列便民辦稅繳費紅利快速直達企業,將為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帶來新的更多利好,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和高質量發展。 |